[實用新型]一種開門機構及堆垛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028093.X | 申請日: | 2019-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03828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國柱;馬玉保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三一快而居住宅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5/665 | 分類號: | E05F15/6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王煥 |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長沙市長沙***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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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開門 機構 堆垛 | ||
1.一種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門機構(200)包括機架(210)、齒輪(220)以及傳動齒條(230);
所述齒輪(220)可轉動地連接于所述機架(210);所述傳動齒條(230)可活動的連接于所述機架(210),所述傳動齒條(230)包括齒條段(231)及位于所述齒條段(231)兩端的空齒段(232);
所述齒條段(231)用于與所述齒輪(220)嚙合,以通過所述齒輪(220)的轉動驅動所述傳動齒條(230)運動;當所述空齒段(232)運動至與所述齒輪(220)對應的位置時,所述齒輪(220)與所述齒條段(231)脫離嚙合,并且所述齒輪(220)對所述傳動齒條(230)的驅動作用消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門機構(200)還包括兩個限位桿(240),兩個所述限位桿(240)分別設置在所述傳動齒條(230)的兩端,以用于限制所述傳動齒條(230)沿脫離所述機架(210)的方向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門機構(200)包括復位件(260),所述復位件(260)與所述限位桿(240)連接;
當所述齒輪(220)與所述齒條段(231)脫離嚙合時,所述復位件(260)用于帶動所述傳動齒條(230)運動,以使得所述齒輪(220)與所述齒條段(231)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復位件(260)包括與所述限位桿(240)螺紋連接的調節螺釘(261);
所述調節螺釘(261)在外力的作用下可相對于所述限位桿(240)運動,以在與所述機架(210)抵持后用于帶動所述傳動齒條(230)運動,以使得所述齒輪(220)與所述齒條段(231)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復位件(260)包括彈性件,所述彈性件的一端與所述限位桿(240)連接;
所述彈性件的另一端用于與所述機架(210)抵持,以使得所述傳動齒條(230)具備向所述齒輪(220)與所述齒條段(231)嚙合的位置運動的趨勢。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開門機構(200)還包括與所述傳動齒條(230)平行的導向桿(250),所述導向桿(250)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限位桿(240)連接;
所述機架(210)上設置有與所述導向桿(250)配合的第二導向通槽(212)。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齒條段(231)的長度大于所述空齒段(232)的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機架(210)上設置有第一導向通槽(211),所述第一導向通槽(211)用于與所述傳動齒條(230)配合以引導所述傳動齒條(230)沿所述第一導向通槽(211)的開設方向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開門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導向通槽(211)沿豎直方向設置。
10.一種堆垛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堆垛機包括電機以及至少一個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開門機構(200);
所述電機與所述機架(210)連接,并且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所述齒輪(220)傳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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