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59756.6 | 申請日: | 2019-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6288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吳偉偉;馬存旺;邢煥魁;付義偉;李明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彩虹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C27/00 | 分類號: | A62C27/00;A62C33/06;A62C31/02;A62C31/28;A62C3/00;A62C37/00;B64C27/08;B64C27/20;B64D1/18 |
| 代理公司: | 中國航天科技專利中心 11009 | 代理人: | 任林沖 |
| 地址: | 065599***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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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無人機 超高層建筑 滅火 系統 | ||
1.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涵道無人機(1)、高壓消防水帶(2)、高壓消防水泵組件(3)、消防車(4)和地面控制站(5),
涵道無人機(1)布置在消防車(4)上,飛行時由發動機(8)驅動旋翼(6)產生升力,并由地面控制站(5)控制其飛行,涵道無人機(1)下部設置有噴水組件,高壓消防水帶(2)一端與噴水組件上的水帶接頭(15)連接,高壓消防水帶(2)另一端與高壓消防水泵組件(3)連接,高壓消防水泵組件(3)由消防車(4)自帶水箱、其他消防車或消火栓供水,涵道無人機(1)由地面控制站(5)控制起飛達到預定滅火高度后,高壓消防水泵組件(3)工作,將水通過高壓消防水帶(2)輸送至噴水組件開展滅火作業;
所述系統包括至少一輛消防車,每輛消防車上至少包含一架涵道無人機(1),涵道無人機(1)間可以串聯工作,對于高度200m以內的建筑物,采用一架涵道無人機(1)進行滅火作業,對于高度超過200m的建筑物,采用多架涵道無人機(1)串聯共同拉起高壓消防水帶(2)進行滅火作業;
涵道無人機(1)下部設置的噴水組件包括噴水龍頭(13)、閥門(14)以及水帶接頭(15),可繞與機身連接的鉸接機構(12)在±30°范圍內自由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涵道無人機(1)采用多涵道形式,根據設計的滅火用水量確定涵道數量和旋翼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控制站(5)設置在消防車(4)內,可由控制人員在地面控制站(5)對無人機實施飛行控制,并對高壓消防水泵組件(3)開關進行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消防水泵組件(3)可以將消火栓或消防車水箱內的水增壓至10MPa~12Mpa,具備最大1000米高度供水能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不僅可以輸送水進行滅火,還可以輸送其他液體滅火介質進行滅火。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涵道無人機(1)包括發動機(8)、減速箱(9)、傳動軸(10)、直角換向齒輪箱(7)、旋翼(6)和涵道(11),發動機(8)采用雙發對稱布置,減速箱(9)有多個傳動軸(10)分別驅動旋翼(6)旋轉產生升力,同時涵道(11)產生部分升力,通過改變旋翼(6)的總距角控制飛行姿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涵道無人機的超高層建筑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通過與涵道無人機(1)配合抵消噴水產生的反作用力,閥門(14)控制噴水龍頭(13)的開閉,閥門(14)的動作信號可以反饋至地面控制站(5),噴水龍頭(13)向下傾斜一定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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