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839444.9 | 申請日: | 2019-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03237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黃紫虹;吳建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仝達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3/00 | 分類號: | B60R3/00;B60R3/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陳衛;禹小明 |
| 地址: | 516255 廣東省惠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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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電動 踏板 組件 | ||
1.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裝車支架(1)、踏板支架(2)、第一傳動鉸鏈(3)以及第二傳動鉸鏈(4);
所述裝車支架(1)上設置有電機軸(5);所述第一傳動鉸鏈(3)的一端安裝在所述電機軸(5)上;所述第一傳動鉸鏈(3)的另一端通過第一連接軸(6)與所述第二傳動鉸鏈(4)的一端活動連接;所述第二傳動鉸鏈(4)的另一端通過第二連接軸(7)與所述踏板支架(2)的一端活動連接;所述踏板支架(2)的另一端上安裝有踏板面(8);
所述裝車支架(1)上延伸具有支撐臂(101);所述踏板支架(2)上延伸具有擺臂(201);所述擺臂(201)通過固定軸(9)與所述支撐臂(101)活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裝車支架(1)為截面呈T形的支架;所述電機軸(5)設置在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頭部的中間部位;所述支撐臂(101)為由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尾部的兩側分別沿朝向所述踏板支架(2)的方向彎曲延伸形成;
所述踏板支架(2)包括踏板支架本體(200),以及由所述踏板支架本體(200)的兩側向上一體延伸形成、并用于與所述第二傳動鉸鏈(4)連接的鉸鏈連接臂(202);所述擺臂(201)為由所述踏板支架本體(200)的兩側分別沿朝向所述裝車支架(1)的方向一體延伸形成;所述擺臂(201)與所述支撐臂(101)對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連接臂(202)與所述擺臂(201)之間具有小于90°的夾角。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臂(101)與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尾部之間具有大于90°的夾角。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頭部上、對應于所述第一傳動鉸鏈(3)的安裝位開設有避空孔(102)。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頭部的靠近所述踏板支架(2)的一端上設置有前限位膠墊(10);所述第一傳動鉸鏈(3)的在轉動過程中朝向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尾部的一側面上設置有后限位膠墊(1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踏板支架(2)相對于所述裝車支架(1)處于完全回縮狀態時,所述后限位膠墊(11)與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尾部抵接,而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頭部與所述第二傳動鉸鏈(4)和踏板支架(2)之間均保留有間隙。
8.根據權利要求2~7任一項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裝車支架(1)的T形尾部的朝向所述踏板支架(2)的一側面上設有避空位(103);在所述踏板支架(2)相對于所述裝車支架(1)處于完全回縮狀態時,所述第一傳動鉸鏈(3)局部回縮至所述避空位(103)內,且所述第一傳動鉸鏈(3)所在的平面與所述支撐臂(101)所在的平面相交。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汽車電動踏板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踏板支架(2)相對于所述裝車支架(1)處于完全伸展狀態時,所述第一連接軸(6)位于所述固定軸(9)的上方;在所述踏板支架(2)相對于所述裝車支架(1)處于完全回縮狀態時,所述第一連接軸(6)位于所述支撐臂(101)所在的平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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