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41900.4 | 申請日: | 2019-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28134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翟繼東;王慎林;鄭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宗申車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21/00 | 分類號: | B62K21/00;B62K5/027;B62K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淮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05 | 代理人: | 陳濤 |
| 地址: | 221000 江蘇省徐***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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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轉向 機構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所述車輛(100)包括車輛本體(10)、車架(20)、前懸掛總成(30)和轉把(40),所述前懸掛總成(30)通過主軸(301)可樞轉地安裝于所述車架(20)上,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架(20)由所述車輛本體(10)向其前端延伸,所述轉把(40)可樞轉地與所述車架(20)相連,其中,所述轉把(40)與所述前懸掛總成(30)的主軸(301)之間具有參考跨距(L),
還包括:轉向機構(50),配置在所述參考跨距(L)之間,其一端與所述前懸掛總成(30)鉸接連接,其另一端與所述轉把(40)固定連接,通過轉動所述轉把(40)實現對所述前懸掛總成(30)的主軸(301)的轉向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機構(50)包括:
第一連桿(51),包括第一端(51A)和第二端(51B),所述第一端(51A)與所述轉把(40)固定連接;
第二連桿(52),包括第三端(52A)和第四端(52B),所述第三端(52A)與所述前懸掛總成(30)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四端(52B)與所述第二端(51B)可樞轉地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52)為長度可調節機構,以調節所述第一連桿(51)與所述前懸掛總成(30)之間的連接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52)包括:套管(521)和至少一個調節桿(522),
所述套管(521)與所述至少一個調節桿(522)通過螺紋進行連接,所述套管(521)內且沿著其長度方向設有內螺紋,在所述至少一個調節桿(522)的外表面且沿著其長度方向設有外螺紋,所述外螺紋與所述內螺紋相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52)還包括:
限位螺母(523),配置為與所述至少一個調節桿(522)相配合,當需要固定所述第二連桿(52)的長度時,所述限位螺母(523)靠近套管(521)的一個端面適于抵止在所述套管(521)的端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調節桿(522)包括第一調節桿(5221)和第二調節桿(5222),所述第一調節桿(5221)和所述第二調節桿(5222)分別連接在所述套管(521)的兩端,且所述第一調節桿(5221)的外螺紋的旋向與所述第二調節桿(5222)的外螺紋旋向相反。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機構(50)的一端連接在遠離所述前懸掛總成(30)的主軸(301)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機構(50)還包括:連接塊(53),所述連接塊(53)向背離所述前懸掛總成(30)的主軸(301)方向延伸,所述轉向機構(50)的一端連接在所述連接塊(53)且遠離所述主軸(301)的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20)上設有樞轉孔,所述轉把(40)上配置有與所述樞轉孔相配合的轉軸,且所述轉軸與樞轉孔之間還連接有軸承。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轉向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為兩個,且對稱連接在所述轉軸上端和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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