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鷗翼門把手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34144.2 | 申請日: | 2019-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86720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劉海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天汽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85/10 | 分類號: | E05B85/10;E05B81/7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智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59 | 代理人: | 林波 |
| 地址: | 300450 天津市濱海新區濱海高新區華苑***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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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門把手 車輛 | ||
1.一種鷗翼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包括:
把手主體(1),設置在鷗翼門(200)上;
把手開關(2),可滑動地設置在車身(100)上,且所述把手開關(2)與所述把手主體(1)相對設置;
所述鷗翼門(200)上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把手主體(1)設置在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把手主體(1)的外觀面與所述鷗翼門(200)的外觀面平齊;
所述車身(100)上設置有第二凹槽,所述把手開關(2)可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第二凹槽內,所述把手開關(2)的外觀面與所述車身(100)的外觀面平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鷗翼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第一凹槽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鷗翼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主體(1)包括把手手柄(11)和把手支架(12),所述把手支架(12)與所述鷗翼門(200)固定連接,所述把手手柄(11)設置在所述把手支架(12)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鷗翼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支架(12)包括固定部(121),所述固定部(121)與所述鷗翼門(200)通過緊固件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鷗翼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121)的數量為四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鷗翼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開關(2)包括外殼(21)、電容開關(22)和底座(23),所述底座(23)設置在所述車身(100)上,所述電容開關(22)設置在所述外殼(21)和所述底座(23)之間。
7.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身(100)、鷗翼門(200)和鷗翼門把手,所述鷗翼門把手包括:
把手主體(1),設置在所述鷗翼門(200)的外觀面上;
把手開關(2),可滑動地設置在所述車身(100)的外觀面上,且所述把手開關(2)與所述把手主體(1)相對設置;
所述鷗翼門(200)上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把手主體(1)設置在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把手主體(1)的外觀面與所述鷗翼門(200)的外觀面平齊;
所述車身(100)上設置有第二凹槽,所述把手開關(2)可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第二凹槽內,所述把手開關(2)的外觀面與所述車身(100)的外觀面平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伸縮機構(3),所述伸縮機構(3)與所述鷗翼門(200)相連接以使所述鷗翼門(200)打開或關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機構(3)包括撐桿(31)、第一固定架(32)和第二固定架(33),所述第一固定架(32)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固定架(33)的第一端轉動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架(32)的第二端與所述車身(100)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架(33)的第二端與所述鷗翼門(200)固定連接,所述撐桿(31)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架(33)轉動連接,其第二端與所述車身(100)轉動連接,所述撐桿(31)的長度可調以使所述第二固定架(33)轉動帶動所述鷗翼門(200)打開或關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機構(3)與所述把手開關(2)電連接,滑動所述把手開關(2)使所述伸縮機構(3)工作,以使所述伸縮機構(3)驅動所述鷗翼門(200)打開或關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開關(2)包括外殼(21)、電容開關(22)和底座(23),所述底座(23)設置在所述車身(100)上,所述電容開關(22)設置在所述外殼(21)和所述底座(23)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開關(22)與所述伸縮機構(3)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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