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405108.3 | 申請日: | 2019-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71241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蒲七;郭磊;孔維儉;李肖君;李志堅;段開武;劉克文;李云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南建投第十二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9/08 | 分類號: | E01C9/08;E01C5/00;E01C3/00;E02D17/04;E02D27/14;E02D27/32 |
| 代理公司: | 廈門原創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5101 | 代理人: | 梁英 |
| 地址: | 650000 云南省***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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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環境 環形 基坑 出土 通道 結構 | ||
1.一種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出土通道結構和環形板撐支護結構;
所述出土通道結構包括車道板和車道支撐樁,所述車道支撐樁和所述車道板連接以支撐所述車道板;
所述環形板撐支護結構包括第一道環形板撐、第二道環形板撐、支護樁以及環形板撐支撐樁,所述支護樁和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連接以支撐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所述環形板撐支撐樁和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連接以支撐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
所述車道板和所述車道支撐樁之間形成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均穿過所述容納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和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之間呈階梯狀設置,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設置為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的外環,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在垂直方向上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在垂直方向上的高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樁為加強配筋支護樁,所述支護樁設置為多個,所述多個支護樁之間間隔設置,所述多個支護樁均和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連接以支撐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板撐支護結構還包括附加環形板撐支撐樁,所述附加環形板撐支撐樁和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連接以支撐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土通道結構還包括擋土板,所述擋土板設置于所述車道板和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之間,所述擋土板用于防止土壤從所述車道板和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之間進入到容納空間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土板的厚度為250~350mm,所述擋土板的高度為3500~4500mm,所述擋土板的長度設置為5000~7000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道板的坡比設置為1:3~5,所述車道板的寬度設置為4~8m,厚度設置為0.4~0,7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道支撐樁上設置有車道邊梁,所述車道邊梁和所述車道板連接,所述車道支撐樁設置為多個,所述多個車道支撐樁之間間隔分布。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的寬度設置為3~4m,所述第一道環形板撐的厚度設置為0.8~1.2m,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的寬度設置為4~6m,所述第二道環形板撐的厚度設置為0.8~1.2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軟土環境下環形板撐基坑的出土通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板撐支撐樁設置為兩個,所述兩個環形板撐支撐樁分別設置于所述車道板的兩側,兩個所述環形板撐支撐樁的直徑均為700~900mm,兩個所述環形板撐支撐樁之間的間距為7000~8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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