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智能型電動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921008270.1 | 申請日: | 2019-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26646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07 |
| 發明(設計)人: | 楊偉釗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安耐佳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1/04 | 分類號: | F16M11/04;F16M13/02;B60R11/02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新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周黎陽;徐勛夫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型 電動 支架 | ||
1.一種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基座以及安裝于基座上的兩夾臂、聯動機構、驅動裝置、電路板、控制單元和至少一觸發單元,該兩夾臂中至少一夾臂可相對于基座活動;該聯動機構具有與至少一夾臂接觸以驅動該夾臂聯動的齒輪;該驅動裝置與聯動機構聯動連接;該控制單元包括有霍爾傳感器、磁鐵和根據霍爾傳感器與磁鐵之間磁場強度變化控制驅動裝置保持運轉或停止運轉的微處理器,該霍爾傳感器和微處理器彼此電性連接并分別安裝于電路板上,該磁鐵安裝于齒輪上或至少一可活動的夾臂上,且與霍爾傳感器相對應,該微處理器與上述驅動裝置及觸發單元分別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磁鐵設置在齒輪的輪齒外側或輪齒內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夾臂包括有左夾臂和右夾臂,該左夾臂和右夾臂分別可活動式安裝于基座上,上述磁鐵安裝于其中一夾臂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機構還包括有設置于左夾臂上的左齒條和設置于右夾臂上的右齒條,該左齒條和右齒條分別與上述齒輪相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有電機和安裝于電機輸出軸端的蝸桿,上述齒輪包括一體相連的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該第一齒輪與蝸桿嚙合,該第二齒輪分別與左齒條和右齒條相嚙合。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夾臂和右夾臂分別可橫向移動式安裝于基座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單元為用于啟動驅動裝置的啟動觸發單元,該啟動觸發單元為按鈕、紅外感應式開關、電容式開關、無線充電感應式開關、NFC感應式開關或WIFI開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單元包括一用于啟動驅動裝置的啟動觸發單元和一用于關閉驅動裝置的停止觸發單元,該啟動觸發單元和停止觸發單元分別為按鈕、紅外感應式開關、電容式開關、無線感應式開關、NFC感應開關或WIFI控制開關。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底部支撐臂,該底部支撐臂可上下調節式安裝于基座下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型電動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上設置有可對電子產品進行無線充電的無線充電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安耐佳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安耐佳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1008270.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用于針型閥閥桿的滾壓拋光裝置
- 下一篇:一種臺階版清潔刮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