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車輛的排氣消聲器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984135.4 | 申請日: | 2019-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21786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慶豐;蔡文遠;王洋;段召政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集團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1/08 | 分類號: | F01N1/08;F01N13/00;F01N1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白莉莉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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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車輛 排氣 消聲器 | ||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車輛的排氣消聲器及車輛。車輛包括具有第一廢氣排放端的第一動力裝置和具有第二廢氣排放端的第二動力裝置,排氣消聲器包括:筒體;第一端蓋,密封在筒體的一端,具有與第一廢氣排放端相連的第一進氣口和與第二廢氣排放端相連的第二進氣口;第二端蓋,密封在筒體的另一端,具有第一排氣口和第二排氣口;其中,筒體內具有內阻結構,內阻結構用于消除由第一進氣口和第二進氣口進入的廢氣產生的至少部分噪聲,并使消除了至少部分噪聲后的廢氣由第一排氣口按照第一動力裝置排放標準排出,由第二排氣口按照第二動力裝置排放標準排出。本實用新型方案可極大減小兩個動力裝置的排氣消聲器的占用空間,解決整車布置困難的問題。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用零部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排氣消聲器及車輛。
背景技術
目前,已有的增程器動力和常規汽油、柴油、甲醇等燃料型動力的商用車上面排氣消聲器布置及設計方式都是采用獨立式設計,即一種動力裝置(發動機類)對應一個排氣消聲器,在整車上布置在整車(以行駛方向為前面)后端區域或者在車架兩側,滿足整車的排氣順暢,同時排氣噪聲滿足法規和顧客聽覺的感知舒適性。
在車輛上具有兩種動力裝置如6105甲醇發動機和1.5T甲醇增程器時,按照目前設計則會出現兩個獨立排氣消聲器,該兩個獨立排氣消聲器分開布置在整車上面,互不相連,獨立匹配對應的動力。
按照獨立排氣消聲器設計,根據發動機排量及聲學目標要求,設計上述兩個獨立排氣消聲器每個單獨所需的消聲容積至少在45L以上,這樣需求的空間大,整車布置困難,需要犧牲聲學容積才可以布置。同時,即使犧牲容積來滿足布置,會出現布置位置遠離發動機以及排氣消聲器進氣口(與發動機催化器出口連接位置)方向不好的現象,并且會造成管路走向長,折彎角度大和折彎次數多,排氣消聲器的背壓大,燃油經濟性差等缺陷。另外,這樣也會造成管路布置多,安裝支架多,連接法蘭多,需要開發兩套消聲器,消聲器聲學內阻結構需要兩套模具,排氣聲學調音難度增加,同時帶來成本升高,開發周期長且油耗增加的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要解決一輛車輛上同時具有兩種動力裝置時如何設計兩種動力裝置對應的排氣消聲器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要解決兩種動力裝置的排氣消聲器空間布置困難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車輛的排氣消聲器,所述車輛包括具有第一廢氣排放端的第一動力裝置和具有第二廢氣排放端的第二動力裝置,所述排氣消聲器包括:
筒體;
第一端蓋,密封在所述筒體的一端,且具有與所述第一廢氣排放端相連的第一進氣口和與所述第二廢氣排放端相連的第二進氣口;
第二端蓋,密封在所述筒體的另一端,且具有第一排氣口和第二排氣口;
其中,所述筒體內具有內阻結構,所述內阻結構用于消除由所述第一進氣口和所述第二進氣口進入的廢氣產生的至少部分噪聲,并使消除了至少部分噪聲后的廢氣由所述第一排氣口按照所述第一動力裝置排放標準排出,由所述第二排氣口按照所述第二動力裝置排放標準排出。
可選地,所述內阻結構包括:
第一隔板,靠近所述第一端蓋;
第二隔板,靠近所述第二端蓋;
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將所述筒體分隔成三個腔體,所述三個腔體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一端蓋之間的第一腔體、位于所述第一隔板和所述第二隔板之間的第二腔體和位于所述第二隔板和所述第二端蓋之間的第三腔體。
可選地,所述第一進氣口和所述第二進氣口均設置成將由所述第一進氣口和所述第二進氣口進入的廢氣引導至所述第一腔體內。
可選地,所述第一排氣口和所述第二排氣口均設置成將進入所述第三腔體內的廢氣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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