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人機互動體感車及其上蓋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672129.5 | 申請日: | 2019-05-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21263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應佳偉;肖科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豐禾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李久林 |
| 地址: | 311113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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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機 互動 體感車 及其 | ||
1.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上蓋上設有左右兩個腳踏部件,其特征在于,兩個腳踏部件下方設有一個支撐骨架(8),每個腳踏部件和支撐骨架(8)之間都設有傳感器,腳踏部件包括供使用者踩踏的腳踏部位,當一個腳踏部位承受重力時,該腳踏部位將重量傳遞至支撐骨架并觸發該腳踏部位下方的傳感器產生電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上蓋(4)固定在支撐骨架(8)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腳踏部件是與上蓋(4)一體成型的塑料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腳踏部件是相對于支撐骨架(8)和上蓋(4)能夠獨立活動并能產生相對位移變化的腳踏底板,腳踏底板與上蓋(4)之間可以通過柔性部件或柔性結合部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腳踏部件的腳踏部位的上表面粘貼有防滑貼或防滑腳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上蓋(4)為一體成型的塑料件,包括左右兩個腳踏部(42),兩個腳踏部(42)之間通過中間部(41)相連,該腳踏部(42)即為所述腳踏部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兩個腳踏部(42)外側設有用于遮蓋車輪(1)的輪蓋部(4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傳感器為板狀或片狀的壓力傳感器(10),壓力傳感器(10)包括前后兩個端部以及連接兩個端部的連接部,該連接部固定在支撐骨架(8)上面或者腳踏部件底部;壓力傳感器(10)的前后兩個端部形成前后兩個相對獨立的壓力傳感區域。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支撐骨架的左右兩端分別安裝一個車輪,左右兩個車輪具有共同的車輪軸線,壓力傳感器(10)的前后兩個懸空的端部分別位于兩個車輪連接部的車輪軸線的前后兩側;在腳踏部(42)的底部前側和后側各設有兩個用于與壓力傳感器(10)相抵接觸傳遞壓力的施壓部(421),前后兩個施壓部(421)分別與壓力傳感器(10)的前后兩個端部相對應,腳踏部(42)的底部前側和后側分別設有與壓力傳感器(10)的前后兩個端部相配合定位的限位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施壓部(421)呈塊狀、條狀、凸起狀、柱狀或錐狀。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其特征在于,限位結構為定位柱、定位孔或者邊緣限位結構。
12.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的上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一種人機互動體感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車輪(1)、控制板(11)、電池(7)和腳踏部件,車輪(1)安裝在支撐骨架(8)左右兩端的車輪連接部上,控制板(11)固定在支撐骨架(8)上,壓力傳感器(10)與控制板(11)連接,控制板(11)上安裝有陀螺儀,控制板(11)根據傳感器的信號控制車輪(1)轉動;電池(7)安裝在支撐骨架(8)下方,腳踏部件安裝在支撐骨架(8)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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