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輛及可拆卸式安全帶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461487.1 | 申請日: | 2019-04-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10690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德拉甘·B·斯托伊科維奇;史蒂芬·托馬斯·科扎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7/11 | 分類號: | B60J7/11;B62D25/04;B60R22/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治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9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偉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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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可拆卸 安全帶 | ||
1.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第一支柱,各個第一支柱限定支柱容座;
可拆卸式車頂,其具有車頂支柱,各個車頂支柱適于容納在所述支柱容座內并且在第一配置中可拆卸地緊固到所述支柱容座;和
可拆卸式安全帶柱,其包括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安全帶環,以及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適于容納在所述支柱容座內并且在第二配置中可拆卸地緊固到所述支柱容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支柱在所述第一配置中從所述第一支柱延伸到第一豎直高度,其中所述可拆卸式安全帶柱在所述第二配置中從所述第一支柱延伸到第二豎直高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二豎直高度小于所述第一豎直高度。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容座限定第一多個豎直對齊的孔,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二多個豎直對齊的孔,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多個豎直對齊的孔在所述第二配置中設置成與所述第一多個豎直對齊的孔對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多個豎直對齊的孔的各個孔是圓形孔,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多個豎直對齊的孔的各個孔是縱長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式安全帶柱還包括與所述第一部分相對地從所述第二部分延伸的撐桿臂。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撐桿臂相對于所述第二部分以斜角延伸。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可拆卸式安全帶柱還包括安裝支架,所述安裝支架設置在所述撐桿臂的與所述第二部分相對的一端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在所述第二配置中可拆卸地固定到所述車輛的地板。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在所述第二配置中與所述第一支柱間隔開。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包括與所述撐桿臂接合的平面頂表面、以及平行于所述平面頂表面延伸并與所述車輛的所述地板接合的平面底表面。
11.一種可拆卸式安全帶柱,其特征在于,包括:
頂部部分,其限定第一中心軸線并包括安全帶環;
中間部分,其從所述頂部部分延伸并限定與所述第一中心軸線同軸的第二中心軸線并且包括豎直對齊的孔;和
底部部分,其從所述中間部分延伸并限定以與所述第二中心軸線成斜角的方式延伸的第三中心軸線并且包括固定到其上的安裝支架。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拆卸式安全帶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部分限定第一橫截面幾何形狀,并且其中所述中間部分限定不同于所述第一橫截面幾何形狀的第二橫截面幾何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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