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398312.0 | 申請日: | 2019-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917651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0 |
| 發明(設計)人: | 錢宏義;龐斐;歐進永;覃建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浦景化工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F5/04 | 分類號: | B01F5/04 |
| 代理公司: | 31225 上海科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趙志遠 |
| 地址: | 201512 上海市金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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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布機構 混合元件 筒體 本實用新型 混合氣化 氣相入口 液相氣化 液相入口 初始分布 進料條件 氣液混合 筒體內部 物料出口 液相物料 不均勻 均勻度 速率和 結焦 伸入 體內 | ||
1.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包括筒體和設于所述筒體內的分布元件和混合元件(3);所述筒體上設有液相入口、氣相入口(N1)和混合氣化物料出口(N2);所述液相入口與液相分布機構(2)連接,所述氣相入口(N1)與氣相分布機構(1)連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相分布機構(2)設于所述混合元件(3)的上方,所述氣相分布機構(1)設于所述混合元件(3)的下方;所述液相分布機構(2)從所述筒體的徑向方向伸入所述筒體內部,并將液相物料進行初始分布;所述混合元件(3)將液相進料和氣相進料混合,使液相物料氣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內至少設有兩段混合元件(3);下段的混合元件(3)置于所述液相分布機構(2)和氣相分布機構(1)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相分布機構(2)為管式噴淋機構或噴嘴式噴淋機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式噴淋機構包括主管和連接于所述主管上的支管,所述支管上設有噴淋孔;所述噴淋孔的孔徑為1~10mm,筒體橫截面上每平方米的噴淋孔數為30~2000個。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式噴淋機構上設有1~64個噴嘴(4),該噴嘴(4)均勻布置于所述筒體的橫截面。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相分布機構(2)為一層式噴淋機構或多層式噴淋機構;所述一層式噴淋機構為下噴式噴淋機構,所述多層式噴淋機構為下噴式噴淋機構或相鄰兩層對噴式噴淋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相分布機構(1)為管式分布器或者雙列葉片式分布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式分布器為管端下彎式分布器、管端斜坡口式分布器或管下部開口式分布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上下兩切線之間的高度與所述筒體的內徑比為2.5~6。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氣液混合氣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元件(3)為填料,所述填料選自散裝填料或規整填料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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