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187748.5 | 申請日: | 2019-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75695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0 |
| 發明(設計)人: | 崔肇玉;侯春友;劉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5/04 | 分類號: | B60R5/04;B60R13/01 |
| 代理公司: | 11447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胡婷婷 |
| 地址: | 101399 北京市順義區雙***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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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擱物板 導軌 后備箱 引導結構 收納 方向延伸 后排座椅 較重物品 椅背 移動 配合 | ||
1.一種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包括擱物板(1)和引導結構,所述引導結構包括導軌(2),所述擱物板(1)與所述導軌(2)配合以沿所述導軌(2)移動,所述導軌(2)包括連續的沿車輛Z方向延伸的第一段(21)和沿車輛X方向延伸的第二段(22),其中,所述第一段(21)靠近車輛的后排座椅的椅背設置,所述第二段(22)位于所述第一段(21)的后方;所述擱物板(1)能夠完全位于所述第一段(21)或所述第二段(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物板(1)和所述引導結構之間設置有鎖止結構,該鎖止結構包括相配合的鎖止銷柱(31)和銷孔(32),所述鎖止銷柱(31)和所述銷孔(32)中的一者設置于所述擱物板(1)的后端部分,所述鎖止銷柱(31)和所述銷孔(32)中的另一者設置于所述第二段(22)的后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銷柱(31)設置于所述第二段(22)的后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物板(1)包括多個肋(11)和柔性連接件(12),多個所述肋(11)沿所述擱物板(1)的寬度方向間隔設置,且通過所述柔性連接件(12)連接在一起,多個所述肋(11)沿所述擱物板(1)的長度方向的兩端與所述導軌(2)配合,所述長度方向與所述車輛的Y方向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物板(1)包括遮布,該遮布覆蓋或包裹多個所述肋(11)且與多個所述肋(11)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擱物板(1)具有可拆卸地連接在一起的左部分和右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2)構造為具有U形截面的槽軌。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結構設置于后備箱內的內飾板(4)。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備箱擱物板總成還包括驅動結構,以驅動所述擱物板(1)沿所述導軌(2)移動。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后備箱擱物板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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