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交通警示錐有效
| 申請號: | 201920086498.6 | 申請日: | 2019-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722809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03 |
| 發明(設計)人: | 吳盈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盈慶 |
| 主分類號: | E01F9/688 | 分類號: | E01F9/688;E01F9/654;E01F9/615 |
| 代理公司: | 11252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立民;張應<國際申請>=<國際公布>=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南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TW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網眼布套 螺旋彈性件 螺旋套部 交通警示錐 按壓 本實用新型 彈性回復力 三角警示牌 道路狀況 反射光線 扁平狀 車后廂 輕量化 亞克力 圓錐狀 堆棧 收合 隨車 攜行 置放 搬運 回復 架設 取出 合成 儲存 制造 力量 | ||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交通警示錐,包括一可反射光線的網眼布套、結合在該網眼布套表面的螺旋套部,以及穿設在該螺旋套部中的螺旋彈性件。該網眼布套、螺旋套部及螺旋彈性件所構成的交通警示錐的整體重量低于一般亞克力三角警示牌的整體重量,因而形成一種輕量化結構,而非常適于業界制造、搬運及儲存堆棧置放,且因網眼布套受到縱向力量按壓時可收合成扁平狀,可縮小體積而方便置放在車后廂中隨車攜行,并且在遇到道路狀況時,對于收合的網眼布套,又因螺旋彈性件的彈性回復力,可將網眼布套彈性挺立回復呈立體圓錐狀,達到方便取出展開架設使用的效果。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交通警示錐,尤指一種輕量化結構,具有易于展開架設、收合置放及適于業界制造、搬運及儲存的交通警示錐結構。
背景技術
今日常見的交通警示標志,是以各種形式的交通錐及三角警示牌置放在路面上,來作為道路損壞、交通意外或車輛拋錨故障的警示標志,而讓用路人在看到警示標志后能有所警覺而預作防范。目前所見的三角警示牌,是以三塊亞克力板及反光片組成三角形狀,并以二片金屬板構成可展開或收合的底座。當使用者必需使用此種形式的三角警示牌時,即可以展開底座置放在路面上,作為道路發生狀況或車輛故障的警示作用。此種形式的三角警示牌,包括亞克力板、反光片及金屬底座而具有相當重量,因而不便于業者進行制造、包裝、搬運及儲存置放。再者,亞克力三角警示牌的材質易因老化碰撞而碎裂,故于展開或收合的操作過程中,極可能對于使用者手部造成意外傷害。為此,現今常見的亞克力三角警示牌,仍有上述問題與缺點,有待創新研發加以改善。
實用新型內容
本創作提供一種交通警示錐,包括可反射光線的一網眼布套,包括多個網孔及沿一縱向隔開的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該第一端沿一橫向擴張的尺寸大于該第二端沿該橫向擴張的尺寸,及包括一螺旋圈套組,該螺旋圈套組包括螺旋環繞的結合在該網眼布套表面的一螺旋套部,該螺旋套部包括沿縱向隔開的一第一側緣及一第二側緣,該第一側緣鄰近該網眼布套的第一端,該第二側緣鄰近該網眼布套的第二端,及包括一彈性支架組,該彈性支架組包括沿一縱向螺旋方向穿設在上述螺旋套部的一螺旋彈性件,該螺旋彈性件包括沿縱向隔開的一底端及一頂端,該螺旋彈性件的旋轉半徑由底端為最大旋轉半徑且沿著該縱向螺旋方向逐漸縮小旋轉半徑至頂端為最小旋轉半徑,該螺旋彈性件穿設在上述螺旋套部,該螺旋彈性件的底端穿出上述螺旋套部的第一端,該螺旋彈性件的頂端貼靠上述螺旋套部的第二端,該螺旋彈性件可彈性地支撐該網眼布套保持立體圓錐狀并且允許擠壓后所述螺旋彈性件、螺旋圈套組及網眼布套收合呈扁平狀。
可選地,該螺旋圈套組還包括一第一套部及一第二套部,該第一套部設置于該網眼布套的第一端緣,該第二套部設置于該網眼布套的第二端緣,該彈性支架組還包括一第一環件及一第二環件,該第一環件裝設在該第一套部中,該第二環件裝設在該第二套部中。
可選地,該第一套部還包括具有伸縮彈性的一第一束帶及一第二束帶,該第一及第二束帶末端分別包括一定位扣,該第一套部周緣并包括與該第一及第二束帶相對隔開的二固定件,當該螺旋彈性件受擠壓而對于該網眼布套向下收合呈扁平狀時,該第一及第二束帶可拉伸越過該網眼布套,并以各定位扣扣結在相對的各固定件。
可選地,還包括一警示燈具,該警示燈具安裝于該網眼布套的第二套部上方,該警示燈具包括一控制盒及位于該控制盒底端周緣的一固定部,該控制盒中具有一電路板及電性連接該電路板的一LED燈。
可選地,該螺旋彈性件的頂端還包括沿一側向延伸出一彎折部,該彎折部由螺旋套部的第二側緣穿出,該螺旋彈性件的頂端位于該第二套部下側,該螺旋彈性件的彎折部位于該警示燈具下側。
可選地,該螺旋套部表面貼設可于白天吸收光能并于夜間釋放光能的一夜光片。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吳盈慶,未經吳盈慶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20086498.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便攜式警示車位樁
- 下一篇:一種具備防撞功能的市政道路路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