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車行車速度的遠程控制方法及服務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348054.6 | 申請日: | 2019-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7959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翱;張守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國惠安創智能物聯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H04L29/08;G06F16/2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慧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716 | 代理人: | 董延麗 |
| 地址: | 250000 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1***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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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車 行車 速度 遠程 控制 方法 服務器 | ||
1.一種電動車行車速度的遠程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服務器接收電動車遠程通信終端T-Box發送的有關所述T-Box對應電動車的定位信息、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
將所述電動車定位信息與所述電動車當前位置對應的道路地圖信息進行對比,確定所述電動車當前位置所處路段的道路特征;
所述道路特征包括靜態道路特征、動態道路特征;所述靜態道路特征是與所處道路最大限速值有關的道路環境特征,所述動態道路特征是與所處道路當前路況相關的特征;
根據所述道路特征,實時調整所述電動車在當前行駛路段的限速值;
在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與所述電動車在當前行駛路段的限速值的差值大于預設閾值的情況下,將所述限速值發送給所述T-Box,以便所述電動車的控制器根據所述限速值,控制所述電動車的當前行駛速度;
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根據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與所述限速值的大小關系,確定所述電動車當前限速等級;
根據所述限速等級,確定調速步長、調速周期;所述調速步長為每次調整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的下降值,所述調速周期為相鄰兩次調整所述電動車速度下降值的時間間隔;其中,所述調速步長與所述當前行駛速度成反比,所述調速周期與所述當前行駛速度成反比;
所述服務器將所述調速步長、調速周期發送給所述T-Box,以便所述電動車控制器根據所述調速步長、調速周期實時調整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限速值發送給所述T-Box,具體包括:
在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大于所述限速值,且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與所述限速值的差值未超過調速步長的情況下,所述服務器向所述T-Box發送所述限速值;
在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與所述限速值的差值超過調速步長的情況下,所述服務器發送所述限速值及所述調速步長給所述T-Box,以便所述電動車的控制器按照所述調速步長對所述電動車的行駛速度進行多次調整,直至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低于所述限速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確定調速步長、調速周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將多個調速步長、調速周期,按照時間先后順序,對應存儲在調速列表中;
將所述調速列表及所述限速值發送給所述T-Box,以便所述電動車的控制器根據所述調速列表及所述限速值,對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進行分級調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所述調速步長、調速周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將實時計算出的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所對應的調速步長、調速周期,按照預設時間間隔分次發送給所述T-Box,以便所述電動車的控制器根據所述調速步長、調速周期及所述限速值,對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進行調速,直到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2度低于所述限速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限速等級,確定調速步長,具體包括:
根據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速度與所述電動車目標限速路段的限速值的差值,以及所述電動車的當前位置信息與所述目標限速路段的距離,確定所述電動車的調速步長。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道路特征,實時調整所述電動車在當前行駛路段的限速值,具體包括:
根據所述靜態道路特征,確定所述電動車在當前行駛路段的靜態限速值;所述服務器預存有道路地圖上的多個靜態特征,以及各靜態特征所對應的靜態限速值;
確定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道路的交通管制狀態,并在所述交通管制狀態為臨時管制狀態情況下,確定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道路的臨時管制限速值;確定所述電動車當前行駛路段的擁堵狀態等級以及各個擁堵狀態等級所對應的限速系數;并根據所述電動車的基準限速值,以及各個擁堵狀態等級所對應的限速系數,確定所述電動車在當前行駛路段的擁堵限速值;
根據所述靜態限速值、所述臨時管制限速值、所述擁堵限速值之間的最小值,實時調整所述電動車在當前行駛路段的限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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