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送風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311653.0 | 申請日: | 2019-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481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8 |
| 發明(設計)人: | 梁浩;柳洲;陳宇強;饒長健;梁文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D29/32 | 分類號: | F04D29/32;F04D29/38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趙瀟君 |
| 地址: | 519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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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送風 裝置 | ||
1.一種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輪轂;
第二輪轂,與所述第一輪轂同心設置,且所述第二輪轂圍設于所述第一輪轂的外周;
多個第一風葉,連接于所述第一輪轂與所述第二輪轂之間,并沿所述第一輪轂的周向間隔設置;以及
多個第二風葉,連接于所述第二輪轂背向所述第一輪轂的外周面,并沿所述第二輪轂的周向間隔設置;
其中,每個所述第一風葉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子風葉,每個所述第一子風葉包括第一彎折段及與所述第一彎折段相交連接的第二彎折段,所述第一彎折段具有一迎風面,所述第二彎折段具有一背風面;在所述第一子風葉的迎風方向上,所述迎風面遮擋全部所述背風面,每個所述第二風葉的扭轉方向與所述送風裝置的轉動方向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子風葉的所述第一彎折段與所述第二彎折段的夾角在120°至140°的范圍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每個所述第一子風葉內,所述第一彎折段與所述第二彎折段圍設形成折彎口,所述第一彎折段及所述第二彎折段的橫截面均為開口背向所述折彎口的弧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風葉包括外根緣、外頂緣及外前緣,所述外頂緣與所述外根緣相對設置,所述外前緣位于所述外頂緣及所述外根緣相同的一側并連接所述外頂緣及所述外根緣,所述外前緣與所述外頂緣的連接處形成圓角結構,所述圓角結構的半徑在5mm至10mm的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風葉具有扭轉凹面,所述第二風葉還包括外尾緣及連接緣,所述外尾緣與所述外前緣相對設置并與所述外根緣及所述外頂緣連接,所述連接緣連接于所述外尾緣及所述外頂緣之間,并與所述外頂緣及所述外尾緣圍設形成以連接緣為折線沿朝向所述扭轉凹面彎折的彎折區。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定義所述連接緣與所述外尾緣連接的點為第一連接點,通過所述第一連接點的線為第一參考線;定義所述外根緣上具有第二連接點,通過所述第二連接點的線為第二參考線;定義所述連接緣與所述外頂緣連接的點為第三連接點,通過所述第三連接點的線為第三參考線;所述第一參考線與所述第二參考線及所述第三參考線平行,且所述第一參考線與所述第二參考線之間的間距等于第三參考線與所述第二參考線之間的間距的四分之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二風葉至少與一個所述第一風葉位置對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輪轂至所述第二輪轂的方向上,所述第一子風葉沿所述第一輪轂周向上的寬度逐漸增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輪轂相對的兩個軸向端面均為波浪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輪轂的一軸向端面所在的平面上,多個所述第二風葉的投影面積總和與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二風葉之間的間隙的投影面積總和的比值小于1。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送風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輪轂的一軸向端面所在的平面上,多個所述第一子風葉的投影面積總和與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子風葉之間的間隙的投影面積總和的比值大于多個所述第二風葉的投影面積總和與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二風葉之間的間隙的投影面積總和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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