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裝置及推土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295623.5 | 申請日: | 2019-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050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5 |
| 發明(設計)人: | 許力杰;陳巖;趙金光;于鵬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德液壓(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F3/84 | 分類號: | E02F3/84;E02F3/80;E02F3/8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 地址: | 261061 山東省濰坊***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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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推土機 履帶 速度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在推土機的發動機轉速降低至第一轉速閾值時,控制降低所述推土機的履帶速度;
并在所述發動機的轉速升高至第二轉速閾值時,控制恢復所述履帶速度至設定速度;
其中,所述第一轉速閾值小于所述第二轉速閾值;
所述第一轉速閾值等于轉速設定值與初始掉速閾值之差,所述第二轉速閾值等于所述轉速設定值和更新掉速閾值之差;
在控制降低所述推土機的履帶速度之后,還包括:
從所述初始掉速閾值按照每周期減去預設步長值得到所述更新掉速閾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周期取值范圍為10ms-100ms,所述預設步長的取值范圍為5rpm-20rp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從所述初始掉速閾值按照每周期減去預設步長值得到所述更新掉速閾值,包括:
從所述初始掉速閾值按照每周期降低預設步長值至限制值后,將所述限制值作為所述更新掉速閾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推土機的發動機轉速降低至第一轉速閾值時,控制降低所述推土機的履帶速度,包括:
在所述推土機的發動機轉速降低至第一轉速閾值時,將所述推土機的履帶的設定速度與第一速度參數的差值作為控制推土機的目標履帶速度,所述第一速度參數與所述轉速設定值和發動機實際轉速的差值正相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過車速雷達獲取車輛速度,以及通過履帶轉速傳感器獲取履帶速度,根據所述車輛速度和所述履帶速度之差控制所述履帶速度。
6.一種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控制模塊,所述第一控制模塊用于在推土機的發動機轉速降低至第一轉速閾值時,控制降低所述推土機的履帶速度;
第二控制模塊,所述第二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發動機的轉速升高至第二轉速閾值時,控制恢復所述履帶速度至設定速度;
其中,所述第一轉速閾值小于所述第二轉速閾值;
所述第一轉速閾值等于轉速設定值與初始掉速閾值之差,所述第二轉速閾值等于所述轉速設定值和更新掉速閾值之差;
所述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裝置還包括:
第一執行模塊,所述第一執行模塊用于在控制降低所述推土機的履帶速度之后,從所述初始掉速閾值按照每周期減去預設步長值得到所述更新掉速閾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執行模塊,所述第二執行模塊用于在所述推土機的發動機轉速降低至第一轉速閾值時,將所述推土機的履帶的設定速度與第一速度參數的差值作為控制推土機的目標履帶速度,所述第一速度參數與所述轉速設定值和發動機實際轉速的差值正相關。
8.一種推土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土機包括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裝置,所述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裝置用于執行如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推土機履帶速度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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