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279805.3 | 申請日: | 2019-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881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曉莉;夏中梅;王強鋒;林楊;胡鳳科;徐遠超;馬嬌;劉興鳳;朱章順;侯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市植物園;四川省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核技術研究所;四川省蘭月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0/02 | 分類號: | G01N30/02;G01N30/06;G01N30/14;G01N30/72 |
| 代理公司: | 成都立新致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51277 | 代理人: | 譚德兵 |
| 地址: | 610061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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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芙蓉 內源 細胞分裂 提取 及其 使用方法 | ||
1.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的使用方法,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由A劑和B劑按照質量比1~2:1的比例混合后制備而成;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制備:制備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將A劑和B劑按照質量比1~2:1的比例混合后制備得到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10℃下低溫保存,待用;
所述A劑是由甘氨酸、鄰苯二甲酸、磷酸氫二鈉、檸檬酸、檸檬酸鈉、氫氧化鈉、乙酸、乙酸鈉、鹽酸中的至少2種,用重蒸水溶解后配制成pH在2~3的混合水溶液;
所述B劑為甲醇;
b、提取:取木芙蓉組織破碎樣品,與a步驟得到的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按照固液比1g:5~10mL混合后,在低于10℃環境下靜置4~8h,抽濾,收集濾液Ⅰ,所得濾渣Ⅰ再用步驟a得到的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按照固液比1g:2.5~5mL浸提1~2h,抽濾,收集得到濾液Ⅱ和濾渣Ⅱ;濾渣Ⅱ再用步驟a得到的木芙蓉內源細胞分裂素提取劑浸提按照固液比1g:1~2.5mL浸提1h,抽濾,收集得到濾液Ⅲ和濾渣Ⅲ;
c、純化:合并c步驟得到的濾液Ⅰ、Ⅱ和Ⅲ,通過PVPP固液萃取小柱萃取,收集過柱液體,即為木芙蓉組織樣品內源細胞分裂素待測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所述木芙蓉組織樣品為木芙蓉葉、花瓣、花柄、花萼、枝條或根、莖組織或器官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步驟c得到的木芙蓉組織樣品內源細胞分裂素待測液采用HPLC或LC-MS檢測,得到木芙蓉樣品內源細胞分裂素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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