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加濕方法和濕度調節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236280.5 | 申請日: | 2019-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1982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覃彬;謝浙;勞承云;覃麗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6/12 | 分類號: | F24F6/12;F24F11/64;F24F11/70;F24F110/2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郭瑋 |
| 地址: | 519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加濕 方法 濕度 調節 裝置 | ||
1.一種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00判斷水箱中的水是否被污染;
S200若水箱中的水沒有被污染,則允許使用水箱中的水進行加濕;
S300若水箱中的水已經被污染,則禁止使用水箱中的水進行加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00包括:
S110判斷水箱中的水是否在水箱中存留超過第一時長;
S120若水箱中的水在水箱中存留時長超過所述第一時長,則判定水箱中的水被污染;
S130若水箱中的水在水箱中存留時長小于所述第一時長,則判定水箱中的水沒有被污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10包括:
S111記錄水箱中的水在水箱中的存留時長;
S112判斷水箱是否與濕度調節裝置分離或者處于缺水狀態;
S113若水箱與濕度調節裝置分離或者處于缺水狀態,則將水箱中的水在水箱中的存留時長清零,并重新記錄水箱中的水在水箱中的存留時長;
S114若水箱沒有與濕度調節裝置分離或者沒有處于缺水狀態,對比水箱中的水是否在水箱中存留超過第一時長;
S115重復上述步驟S111-步驟S114。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00包括:
S160判斷是否有除濕過程產生的水進入水箱;
S170若存在除濕過程產生的水進入水箱,則判定水箱中的水被污染;
S180若沒有除濕過程產生的水進入水箱,則判定水箱中的水沒有被污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60包括:
S161判斷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是否超過第二時長;
S162若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超過第二時長,則判定有除濕過程產生的水進入水箱;
S163若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沒有超過第二時長,則判定沒有除濕過程產生的水進入水箱。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61包括:
S1611記錄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
S1612判斷水箱是否與濕度調節裝置分離或者處于缺水狀態;
S1613若水箱與濕度調節裝置分離或者處于缺水狀態,則將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清零,并重新記錄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
S1614若水箱沒有與濕度調節裝置分離或者沒有處于缺水狀態,對比除濕壓縮機的連續工作時長是否超過所述第二時長;
S1615重復上述步驟S1611-步驟S161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300中同時發出換水提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加濕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水提示通過加濕裝置發出,和/或所述換水提示通過用戶終端發出。
9.一種濕度調節裝置,使用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加濕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1236280.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工業機械加工用工作臺
- 下一篇:一種垃圾壓縮機的中門導向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