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75363.8 | 申請日: | 2019-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5316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8 |
| 發明(設計)人: | 王剛;李劍;梅樂翔;宋杰;王鵬壯;胡旭;李全發;余緒金;高奎剛;李友良;許俊;李勇;錢敏;陳旻瑞;朱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 |
| 主分類號: | G07B15/06 | 分類號: | G07B1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咨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2 | 代理人: | 秦景芳 |
| 地址: | 100005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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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貨車 etc 車道 數據 校驗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第一時刻獲取出口胎檢器檢測車輛得到的出口軸型,并在第二時刻獲取出口秤臺稱量所述車輛得到的出口重量;其中,所述第一時刻早于或晚于所述第二時刻;
在第三時刻獲取出口RSU天線讀取到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得到的過站文件;所述第三時刻早于所述第一時刻和所述第二時刻;
在從所述過站文件解析得到入口軸型和入口重量的情況下,若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出口軸型一致且所述出口重量相對于所述入口重量的變化量在設定閾值范圍內的情況下,則確認所述車輛通過計重數據校驗;在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出口軸型不一致和/或所述出口重量相對于所述入口重量的變化量超出設定閾值范圍內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車輛未通過計重數據校驗,則輸出報警提示指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出口軸型不一致和/或所述出口重量相對于所述入口重量的變化量超出設定閾值范圍內的情況下,確認所述車輛未通過計重數據校驗,則輸出報警提示指令,包括:
比較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出口軸型是否一致;在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出口軸型不一致的情況下,輸出報警提示指令;在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出口軸型一致的情況下,判斷所述出口重量相對于所述入口重量的變化量是否超出設定閾值范圍內;在所述出口重量相對于所述入口重量的變化量超出設定閾值范圍的情況下,輸出報警提示指令。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三時刻獲取出口RSU天線讀取到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得到的過站文件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出口RSU天線讀取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得到的車輛信息中的發行軸型;
在所述出口軸型和所述發行軸型不一致的情況下,輸出報警提示指令。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出口軸型和所述發行軸型不一致的情況下,輸出報警提示指令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無法獲取所述出口RSU天線讀取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得到的車輛信息中的發行軸型的情況下,在刷卡交易時讀取所述發行軸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三時刻獲取出口RSU天線讀取到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得到的過站文件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出口RSU天線讀取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對應的用戶卡過站信息;
在所述用戶卡過站信息的通行狀態為出口的情況下,輸出報警提示指令。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無法獲取所述過站文件的情況下,或在確認所述車輛通過計重數據校驗的情況下,輸出交易指令,以進行扣費交易處理。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時刻獲取出口胎檢器檢測車輛得到的出口軸型,并在第二時刻獲取出口秤臺稱量所述車輛得到的出口重量,包括:
接收到出口稱重分離器檢測到的所述車輛的進入秤臺信號,根據所述進入秤臺信號發送稱重記錄指令至出口稱重控制器,使所述出口稱重控制器記錄所述出口秤臺的計重數據,以根據所述計重數據得到所述車輛的出口重量,并使所述出口稱重控制器記錄所述出口胎檢器的軸數計數數據,以根據所述軸數計數數據得到所述車輛的出口軸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貨車ETC車道計重數據校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時刻獲取出口胎檢器檢測車輛得到的出口軸型,并在第二時刻獲取出口秤臺稱量所述車輛得到的出口重量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入口胎檢器檢測車輛得到的入口軸型,并獲取入口秤臺稱量所述車輛得到的入口重量,以及根據所述入口軸型和所述入口重量生成過站文件,并通過入口RSU天線和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進行交易,將所述過站文件寫入所述車輛上的車載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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