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車支付方法、裝置、系統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1173136.1 | 申請日: | 2019-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5273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胡騰飛;孫元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10 | 分類號: | G06Q20/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晉德允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23 | 代理人: | 萬鐵占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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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付 方法 裝置 系統 電子設備 | ||
本說明書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用車支付方法、裝置、系統及電子設備,其實質方案是,對目標車的用車賬單信息,確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所對應的用車行為類別,獲取所述用車行為類別對應的支付渠道,根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對應的結算端發送用車支付請求,使得所述結算端根據所述用車支付請求完成支付。
技術領域
本說明書實施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車支付方法、裝置、系統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當前,用車電子收費模式逐漸普及,給予車主很多便利。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說明書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戶體驗良好的用車支付方法、裝置、系統及電子設備。
本說明書實施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本說明書實施例提供一種用車支付方法,包括:
接收目標車的用車賬單信息;
確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所對應的用車行為類別;
獲取所述用車行為類別對應的支付渠道;
根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對應的結算端發送用車支付請求,使得所述結算端根據所述用車支付請求完成支付。
本說明書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用車支付系統,包括:
采集終端,采集目標車的用車行為信息,根據所述用車行為信息生成用車賬單信息;
用車收費系統,從所述采集終端接收所述用車賬單信息,確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所對應的用車行為類別,獲取所述用車行為類別對應的支付渠道,根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生成用車支付請求;
結算端,從所述用車收費系統接收所述用車支付請求根據所述用車支付請求完成支付。
本說明書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用車支付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接收目標車的用車賬單信息;
確定模塊,確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所對應的用車行為類別;
獲取模塊,獲取所述用車行為類別對應的支付渠道;
發送模塊,根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對應的結算端發送用車支付請求,使得所述結算端根據所述用車支付請求完成支付。。
本說明書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用車支付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接收目標車的用車賬單信息;
確定模塊,確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所對應的用車行為類別;
獲取模塊,獲取所述用車行為類別對應的支付渠道;
發送模塊,根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對應的結算端發送用車支付請求,使得所述結算端根據所述用車支付請求完成支付。
本說明書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處理器;以及
被配置成存儲計算機程序的存儲器,所述計算機程序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以下操作:
接收目標車的用車賬單信息;
確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所對應的用車行為類別;
獲取所述用車行為類別對應的支付渠道;
根據所述用車賬單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對應的結算端發送用車支付請求,使得所述結算端根據所述用車支付請求完成支付。
本說明書實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個技術方案能夠達到以下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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