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控制滑行引導功能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1147360.3 | 申請日: | 2019-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4647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許志旭;李镕勛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14 | 分類號: | B60W30/14;B60W40/00;B60W40/10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岳磊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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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控制 滑行 引導 功能 方法 | ||
1.一種用于控制滑行引導功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速度限制和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
當發生滑行事件時,檢測有效速度限制;以及
通過使用利用所述有效速度限制和所述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中的至少一個以及當前速度計算出的速度因子,來計算目標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使用關于每個滑行事件,將駕駛員的滑行點制作成數據庫而獲得的數據,來確定滑行引導起始點。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使用關于每個滑行事件,將駕駛員的制動開始點制作成數據庫而獲得的數據,來確定滑行引導轉變點。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檢測速度限制和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的步驟包括:
從導航信息檢測所述速度限制;以及
通過雷達收集來自車輛的前方、車輛的后方和車輛的側后方的車輛的速度流作為數據,以檢測所述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效速度限制包括:
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的速度限制、滑行事件后的道路的速度限制和目標點的速度限制中的至少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當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是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確定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的速度限制是有效速度限制;以及
當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不是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確定目標點的速度限制為有效速度限制。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當滑行事件后的道路是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確定滑行事件后的道路的限速為有效速度限制;以及
當滑行事件后的道路不是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確定目標點的速度限制為有效速度限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計算目標速度的步驟包括:
使用當前速度與有效速度限制和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中的至少一個的比率作為速度因子。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當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與有效速度限制的比率大于預定值時,使用有效速度限制來計算速度因子;以及
當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與有效速度限制的比率小于預定值時,使用周邊車輛的平均速度來計算速度因子。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目標速度計算為通過將關于每個滑行事件設定的現有目標速度乘以速度因子而獲得的值。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使用將駕駛員的滑行點制作成數據庫而獲得的數據,來確定滑行引導起始點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中的每一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當駕駛員的滑行點大于最大值或小于最小值時,控制滑行引導起始點,以使滑行引導起始點位于最大值與最小值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滑行引導起始點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間的區域中,顯示駕駛員的駕駛速度比一般駕駛員的駕駛速度快還是慢。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使用將駕駛員的制動開始點制作成數據庫而獲得的數據,來確定滑行引導轉變點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中的每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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