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燃機的排氣凈化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961608.3 | 申請日: | 2019-10-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2004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2 |
| 發明(設計)人: | 蘆澤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1N3/08 | 分類號: | F01N3/08;F01N3/01;F01N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柴智敏;段承恩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燃機 排氣 凈化系統 | ||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將通過催化劑的活化控制過程中的點火裝置的放電動作而生成的臭氧無浪費地利用于催化劑的活化的技術。在發動機起動時,在催化劑的溫度小于活化溫度的情況下,進行使催化劑活化的控制(活化控制)。在活化控制中,控制點火裝置的第一放電動作及第二放電動作。第一放電動作是出于對缸內的混合氣進行點火的目的而進行的。第二放電動作是出于生成臭氧的目的而進行的。第一放電動作在起轉開始后立即進行。第一放電動作在比壓縮TDC靠延遲側的曲軸角區間進行。第一放電動作在全部氣缸中進行。第二放電動作在起轉開始前進行。第二放電動作在除了初爆氣缸以外的其它氣缸中進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應用于火花點火式內燃機的排氣凈化系統。
背景技術
日本特開2007-146777號公報公開了控制火花點火式內燃機的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控制點火裝置的第一放電動作以及第二放電動作。第一放電動作是出于對缸內的混合氣進行點火的目的而進行的。第二放電動作是出于生成臭氧(O3)的目的而進行的。第二放電動作在進氣行程中進行。第一放電動作在第二放電動作之后立即進行。如果進行第二放電動作,則在缸內生成臭氧。因此,如果在第二放電動作之后立即進行第一放電動作,則缸內的燃燒狀態改善。此外,形成混合氣的燃料在第一放電動作與第二放電動作之間被供給到缸內。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7-146777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考慮在凈化排氣的催化劑的活化控制中利用臭氧。在活化控制中,從氣缸排出的未燃HC被供給到催化劑。未燃HC由在催化劑的上游流動的排氣氧化,其氧化反應熱使催化劑的溫度上升。在此,通過第二放電動作改善缸內的燃燒狀態是基于臭氧具有的高反應性。因此,如果向催化劑的上游供給臭氧,則能夠促進未燃HC的氧化反應。
然而,如果在某氣缸中在第二放電動作之后立即進行第一放電動作,則伴隨著該缸內的混合氣的燃燒,臭氧會消失。即,如果在同一氣缸中連續地進行這些放電動作,則應向催化劑的上游供給的臭氧在缸內被浪費地消耗。另外,如果反復進行這樣的浪費的第二放電動作,則點火裝置的壽命會縮短,因此不優選。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將通過催化劑的活化控制過程中的點火裝置的放電動作而生成的臭氧無浪費地利用于催化劑的活化的技術。
用于解決課題的技術方案
第一發明是內燃機的排氣凈化系統。
所述系統具備內燃機、點火裝置、催化劑以及控制裝置。
所述內燃機具備多個氣缸。
所述點火裝置設置于所述氣缸的每一個。
所述催化劑構成為對所述內燃機的排氣進行凈化。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按照每個氣缸控制所述點火裝置的放電動作。
所述放電動作包括用于對缸內的混合氣進行點火的第一放電動作和用于生成臭氧的第二放電動作。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在所述內燃機起動時,進一步進行所述催化劑的活化控制。
所述控制裝置在所述活化控制中,
確定全部氣缸中最初進行混合氣的點火的初爆氣缸,
控制所述點火裝置以在所述初爆氣缸中進行所述第一放電動作,
在所述初爆氣缸中進行所述第一放電動作之前,控制所述點火裝置以僅在除了所述初爆氣缸以外的其它氣缸中進行所述第二放電動作。
第二發明在第一發明中還具有以下特征。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961608.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