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地鐵礦山法建成區間擴建成渡線段的結構及其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71792.2 | 申請日: | 2019-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167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7 |
| 發明(設計)人: | 孔恒;彭明玉;史磊磊;梁靜宇;王渭;張仲宇;賈碩;戴建偉;鮑宇;王勝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市市政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政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11560 北京智橋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杜瑞鋒 |
| 地址: | 10017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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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區間結構 礦山法 線段 不規則基坑 圍護樁 圍護 擴建 變截面矩形 預應力錨固 地鐵區間 地鐵線路 頂板結構 結構底板 結合方式 主體結構 基坑 纜索 支護 鋼支撐 漸變 側墻 單排 雙排 左線 地鐵 施工 改造 | ||
1.一種地鐵礦山法建成區間擴建成渡線段的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建成在利用礦山法建成的既有左線區間結構(4)和既有右線區間結構(5)之間的新建區間結構(6),所述新建區間結構(6)為變截面矩形結構,其主體結構包括結構底板、側墻及頂板結構,所述新建區間結構(6)沿地鐵線路走向成漸變形式;
所述新建區間結構(6)采用不規則基坑圍護體系進行支護,所述基坑是利用明挖法擴建而成,所述不規則基坑圍護體系選用雙排圍護樁(7)+預應力錨固纜索(10)與單排圍護樁(8)+鋼支撐(9)的結合方式,具體包括所述基坑沿地鐵線路走向的左右兩側各采用單排圍護樁(8)進行支護,所述左右兩側的單排圍護樁(8)之間采用鋼支撐(9)連接,所述基坑沿地鐵線路走向的兩端土體打設雙排圍護樁(7)和預應力錨固纜索(10)進行加固,所述雙排圍護樁(7)的下部采用土釘墻加強嵌固結構(16)進行補強,所述雙排圍護樁(7)的上部設置有冠梁(13);
所述單排圍護樁(8)的數量為多個,每個所述單排圍護樁(8)的上方設置有冠梁(13),多個所述單排圍護樁(8)的頂端均與冠梁(13)緊固連接為一體;所述鋼支撐(9)為多組并且由上至下平行布設,最上面的一組鋼支撐(9)與所述冠梁(13)連接,其余組的鋼支撐(9)通過腰梁與所述單排圍護樁(8)連接;每組鋼支撐(9)為多根并且由前至后平行布設,且其均布設在同一水平面上,每根所述鋼支撐(9)的兩端分別固定在與其處于同一水平面上的腰梁的內側壁上;所述鋼支撐(9)采用多根臨時立柱(11)進行支撐,所述臨時立柱(11)固定在基坑的基底(12)上;所述基坑的上邊緣處設置擋墻(15),擋墻(15)的外側設置截水溝(14);在基坑的兩端距所述雙排圍護樁(7)的樁底3-5m處的土坡上設置“L”冠梁(17),所述“L”冠梁(17)的下部設置土釘墻加強嵌固結構(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鐵礦山法建成區間擴建成渡線段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單排圍護樁(8)和所述雙排圍護樁(7)的樁體均由漿體、樁體加強件制成,所述樁體加強件為預制鋼構件,并設有連接端,所述連接端由高強連接鋼桿和插接頭組成,所述連接端的接頭處采用環氧樹脂密封;所述樁體加強件的頂部設置冠梁(13)。
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地鐵礦山法建成區間擴建成渡線段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漿體是將圍護樁的樁位原狀土經鉆孔灌注摻入固化劑而混合形成的水泥砂漿體,從而形成獨立的樁體,其截面為圓柱形或矩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鐵礦山法建成區間擴建成渡線段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單排圍護樁(8)和所述雙排圍護樁(7)中靠近基坑內側的那排樁的相鄰單個圍護樁之間、圍護樁朝向基坑內側的面上設置有與圍護樁等高的圍擋結構,所述圍擋結構為混凝土材質,混凝土內部設置有鋼筋網,所述鋼筋網通過若干根連接件與圍護樁相連;連接件為直徑是12-15mm的鋼筋,鋼筋網采用尺寸150mm×150mm的Φ8圓鋼制成網狀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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