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及其搬運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861805.8 | 申請日: | 2019-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300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其朋;陳歲繁;盧樂鵬;趙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科技學院 |
| 主分類號: | E04H6/18 | 分類號: | E04H6/18;E04H6/42 |
| 代理公司: | 杭州興知捷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338 | 代理人: | 董建軍 |
| 地址: | 310023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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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繩索 傳動 機構 車輛 抱持 搬運 及其 方法 | ||
1.一種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機架以及安裝在機架上的行走部分、繩索滑輪部分和抱持部分;
所述行走部分包括用于主動行走的前輪行走部分和被動行走的后輪行走部分;
所述繩索滑輪部分包括繩筒、繞在繩筒上的繩索和驅動繩筒轉動的繩筒驅動電機;
所述抱持部分包括兩個滑板部分、連接在兩個滑板部分之間的齒輪齒條部分和連接在每個滑板部分兩端的轉臂部分;
所述行走部分帶動車輛行走;所述繩索滑輪部分帶動抱持部分動作,所述抱持部分用于固定和搬起車輛;
行走部分的動力源與繩筒驅動電機均置于車輛底盤外部,在工作過程中不進入車輛底盤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行走部分包括前軸承座、前從動輪、主動輪、行走電機和傳動帶,所述后輪行走部分包括后從動輪與后軸承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部分包括滑板、轉軸、滑塊、導軌和動滑輪;所述機架上設有配合動滑輪的定滑輪,所述繩索分別連接動滑輪和定滑輪,所述轉臂部分包括轉臂、滾子槽和滾子;所述齒輪齒條部分包括安裝在滑板上的兩個齒條和安裝在機架上的兩個齒輪,兩個齒條與兩個齒輪一一嚙合;轉臂鉸接在滑板的端部,所述滾子安裝在轉臂上,所述滾子槽設置在機架上;所述滑板部分帶著滾子沿著導軌做水平移動,所述轉臂由滾子帶著沿滾子槽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繩筒驅動電機通過機架上的定滑輪、滑板上的動滑輪和繩索連接對滑板移動提供動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工作時采用兩個搬運器共同配合搬運;兩個搬運器對稱布置,分別從車輛的前后方兩側一起進入車輛底盤下,一個負責抬起車輛的兩個前輪,另一個負責抬起車輛的兩個后輪;抬起完成后,再共同沿著設定的軌道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繩筒驅動電機轉動帶動繩筒轉動,拉動繩索,通過機架上的定滑輪和滑板上的動滑輪帶動一側滑板移動,而另一側滑板通過對向齒輪齒條部分實現同步開合;兩滑板的移動和機架上槽型曲線的形狀鎖合,實現四個轉臂按照預定軌跡要求轉動和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轉臂的綜合運動先由收攏狀態轉過90°為展開狀態,再與滑板一同水平移動,實現轉臂的展開;相反,亦可實現轉臂的收攏;通過繩筒驅動電機帶動兩個滑板移動,從而帶動四個轉臂先張開后移動實現抱起車輛前輪或后輪。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輪、前從動輪和后從動輪的數量均為兩個。
9.一種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繩索傳動機構的車輛抱持搬運器的搬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驟如下:工作時采用兩個搬運器共同配合搬運;兩個搬運器對稱布置,分別從車輛的前側和后側進入車輛底盤下方;隨后,兩搬運器的繩筒驅動電機帶動轉臂張開并抱住車輛前后車輪;當一側轉臂先接觸到車輪后,通過前后行走輪的自適應,即可調整搬運器位置,達到同時抱起的作用;當車輛被抬起后,兩搬運器的行走電機同時帶著車輛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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