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58003.1 | 申請日: | 2019-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755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10 |
| 發明(設計)人: | 陳丹;陳慧麗;吳靜;曲海彬;余小貝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億維銳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B15/04 | 分類號: | G07B15/04;G01G19/03;G01G19/52 |
| 代理公司: | 44600 深圳市友邦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玲玲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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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下沉式 稱重臺 下沉 超載車輛 公路橋梁 不停車 轉移區 稱重 檢測系統 物聯網 檢測技術領域 自動稱重系統 主線收費站 超載貨物 稱重檢測 警示機構 控制中心 驅動控制 順暢性 無障礙 閾值時 警示 聯動 卸貨 擁堵 交通 行駛 分流 檢測 節約 | ||
1.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自動收費系統、自動稱重系統和設置于路面上的人工操作室(1),還包括設置于地下的下沉轉移區,所述自動收費系統、自動稱重系統和人工操作室(1)通過網絡連接控制中心,所述人工操作室(1)側端連接有電動停車桿(3),所述電動停車桿(3)與控制中心連接,所述路面開鑿有沉孔(11),且沉孔(11)連通下沉轉移區,所述自動稱重系統包括下沉式稱重臺(2),且下沉式稱重臺(2)位于沉孔(11)處,所述下沉式稱重臺(2)下端固定連接有多個控制臂(10),所述控制臂(10)下端與下沉轉移區內底端固定連接,所述下沉式稱重臺(2)側端連接有無障礙聯動警示機構,所述下沉轉移區中設置有客超模塊和貨超模塊,所述客超模塊連接呼車平臺,所述貨超模塊包括托運單元和暫存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障礙聯動警示機構包括聯動彈出式警示臺(4)、U型液動缸(8)和擠壓桿(9),所述U型液動缸(8)預埋于下沉轉移區內底端,所述U型液動缸(8)內部填充有油液,所述聯動彈出式警示臺(4)和擠壓桿(9)分別滑動連接于U型液動缸(8)左右兩內端,所述擠壓桿(9)上端與下沉式稱重臺(2)下端固定連接,所述路面設置有預留孔,所述聯動彈出式警示臺(4)上端貫穿預留孔并與預留孔上端面平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托運單元包括實時助運組和快運打包站(6),所述快運打包站(6)連接快運系統,所述呼車平臺連接實時助運組,所述實時助運組包括助運跟蹤車組(5)和遠程約車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快運系統包括順風快運、韻達快運、申通快運和中通快運。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程約車系統包括滴滴出行、嘀嗒出行、曹操專車和美團打車。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助運跟蹤車組(5)包括人工駕駛助運和自動駕駛助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暫存單元包括儲物柜(7),且儲物柜(7)采用智能收費儲物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彈出式警示臺(4)側端連接有顯示屏(12),所述顯示屏(12)上實時顯示剩余等待時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屏(12)內置有光線傳感器。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的公路橋梁用不停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動彈出式警示臺(4)表面刻設有“前車超載、剩余等待時間”字印,且字印中填充有反光填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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