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地下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49551.8 | 申請日: | 2019-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983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0 |
| 發明(設計)人: | 朱武振;鄧紅端;謝友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安保通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50 | 分類號: | G06F17/50;G01V1/30 |
| 代理公司: | 42242 武漢藍寶石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振宇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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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振動事件 振動數據 安防 地下 連續事件 觸發閥 分類識別 警示要求 特征判斷 判定 采集 記錄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地下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方法,包括:步驟1,采集地下振動數據;步驟2,判定振動數據超過設定的觸發閥值時,記錄設定時間內的超過觸發閥值的振動數據為振動事件數據;步驟3,根據振動事件數據的最大峰值、振動次數、間隔時間以及是否為連續事件判斷振動事件的類型。根據振動事件數據的最大峰值、振動次數、間隔時間以及是否為連續事件判斷振動事件的類型等特征判斷振動事件的類型,將擁有特征的振動事件進行分類識別,未有相關特征的振動事件進行篩除,滿足擁有地下安防要求的行業警示要求,能對地下安防進行針對性的安防布局。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地下振動監測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地下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方法及系統。
背景技術
地下振動監測是指通過地波監測地下微弱振動,對土壤微振動進行采集和回傳,能在一定范圍內對土壤的挖掘、踩踏動作和遠距離爆破行為取得感知并將感知信號回傳,可廣泛應用于野外文物保護、博物館、重點文物場所、金庫、重要資料庫、物質儲備庫等重大安全監測防范領域。
而現有技術獲取地下振動的數據一般只判斷是否為入侵事件,有效的了解地下振動情況,正確識別產生該振動的事件類型,能對地下安防進行針對性的安防布局。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地下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方法及系統,解決現有技術中不能識別產生該振動的事件類型的問題。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地下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方法,包括:
步驟1,采集地下振動數據;
步驟2,判定所述振動數據超過設定的觸發閥值時,記錄設定時間內的超過所述觸發閥值的所述振動數據為振動事件數據;
步驟3,根據所述振動事件數據的最大峰值、振動次數、間隔時間以及是否為連續事件判斷所述振動事件的類型。
一種地下振動事件類型識別系統,包括:地波探測器、振動事件數據記錄模塊和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模塊;
地波探測器,用于采集地下振動數據;
振動事件數據記錄模塊,用于判定所述振動數據超過設定的觸發閥值時,記錄設定時間內的超過所述觸發閥值的所述振動數據為振動事件數據;
振動事件類型識別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振動事件數據的最大峰值、振動次數、間隔時間以及是否為連續事件判斷所述振動事件的類型。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根據振動事件數據的最大峰值、振動次數、間隔時間以及是否為連續事件判斷振動事件的類型等特征判斷振動事件的類型,將擁有特征的振動事件進行分類識別,未有相關特征的振動事件進行篩除,滿足擁有地下安防要求的行業警示要求,能對地下安防進行針對性的安防布局。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進一步,所述步驟2中記錄設定時間內的所述振動數據包括:記錄設定時間內所述振動數據的值中最大的N個,記錄的N個所述振動數據的值要大于所述觸發閥值。
進一步,所述步驟3中所述振動事件的類型包括:爆破、挖掘、人行和車輛駕駛。
進一步,所述步驟3包括:
步驟301,根據所述振動事件數據的最大峰值是否超過設定的爆破閥值以及所述振動次數判斷所述振動事件的類型是否為爆破,是,結束振動事件類型識別過程,否,執行步驟302;
步驟302,判斷所述振動事件是否連續,是,執行步驟303,否,執行步驟304;
步驟303,根據所述振動次數和所述間隔時間判斷所述振動事件的類型是否為人行或者挖掘;
步驟304,根據所述振動事件的連續時間和振動次數判斷所述振動事件的類型是否為車輛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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