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城市數據模型構建方法、裝置及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36557.1 | 申請日: | 2019-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435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赟;王凡;高惠琳;龔軍;康子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信息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F16/28 | 分類號: | G06F16/28 |
| 代理公司: | 11226 北京中知法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李明<國際申請>=<國際公布>=<進入國 |
| 地址: | 10000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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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城市業務 構建 數據模型 要素集合 要素模型 可讀存儲介質 存儲方式 核心數據 互操作性 理論支撐 領域術語 數據關系 數據實體 物理空間 信息空間 要素關系 業務數據 融合 可復用 元數據 復用 建模 關聯 通用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本體論的城市數據模型構建方法、裝置及可讀存儲介質,包括:根據城市活動中共用、通用和復用的城市要素,形成以自然人為核心的城市要素集合。根據本體論,確定城市要素集合中各城市要素的城市要素實體以及城市要素關系,以獲得城市要素模型。構建城市業務模型,包括城市業務數據實體和城市業務數據關系。將城市要素模型與城市業務模型關聯,完成城市數據模型的構建。可以實現城市要素與業務數據的融合,為城市物理空間與信息空間的融合提供理論支撐;提供一致的、可復用的核心數據定義,解決跨領域術語定義以及元數據的互操作性問題;提供一種與存儲方式無關的基于本體論的建模方法,實現城市范圍內數據的一致理解。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信息服務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城市數據模型構建方法、城市數據模型構建裝置及可讀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數據已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推動數據的開放共享,釋放數據資產的價值,正逐漸成為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內容。
當前智慧城市數據建設主要面向單一或特定行業領域,采用一種
“自下而上”的數據建設方式,缺乏全局性的概念,使得包括城市管理者在內的與城市數據有關的人員難以對城市數據進行描述,即缺乏有效的“城市數據視圖”。目前城市各領域通常使用的是其自建信息系統時構建的數據庫模型,這種數據模型是為實現信息系統功能設計的,目的是在舊有系統施加的限制下解決具體功能需求,其適用性有限。現有的城市信息資源的各部門系統間,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信息交換和共享不暢的問題:最差的既不互聯,也不互通;稍好一點的網絡互聯但信息資源不能互通;比較好的雖然信息可以“互聯互通”,但各部門間的業務卻不能協同。
城市數據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基礎,是實現智慧城市信息共享以及業務協同的核心。以模型化的方式建立新型智慧城市領域數據相關的整體性、全局性的架構、模型、治理等靜態結構和動態行為,為城市數據獲取、處理、應用等提供理論基礎和技術支撐。城市數據模型的構建同時從數據的角度刻畫城市,定義城市數據處理流程、要素及其關系,提供了面向不同層級的數據視圖,建立了從城市業務到數據模型的橋梁,為實現城市數據治理能力和數據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提供一種城市數據模型構建方法、城市數據模型構建裝置及可讀存儲介質。
本發明的第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基于本體論的城市數據模型構建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根據城市活動中共用、通用和復用的城市要素,形成以自然人為核心的城市要素集合;
根據本體論,確定所述城市要素集合中各城市要素的城市要素實體以及城市要素關系,以獲得城市要素模型;
構建城市業務模型,所述城市業務模型包括城市業務數據實體和城市業務數據關系;
將所述城市要素模型與所述城市業務模型關聯,完成所述城市數據模型的構建。
可選地,所述城市要素集合包括自然人、物體、組織、地點、時間、事和關系。
可選地,根據本體論,分別對所述城市要素集合中的各城市要素進行定義和邊界規范,獲得所述城市要素實體和所述城市要素關系。
可選地,所述城市要素實體包括文檔、設施、物品、建筑、車輛、民政、工商、機構、位置、地址、場所、日期、時刻、時區、區間、活動、事項和事件。
可選地,所述城市要素關系包括關聯、依賴和構成。
可選地,構建所述城市業務模型的步驟具體包括:
描述業務的參與人員、范圍、邊界、任務的,界定所述業務應包含的內容;
以所述業務的起點和所述業務的終點為時間線,分階段/步驟描述所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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