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確保無線數據通信的電子裝置、車輛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808443.6 | 申請日: | 2019-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8926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U·施特林;K·林克;M·門策爾;S·林肯巴赫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特韋斯股份有限公司;大陸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44 | 分類號: | H04W4/44;H04W4/46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湯國華 |
| 地址: | 德國法***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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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確保 無線數據 通信 電子 裝置 車輛 系統 方法 | ||
1.一種電子裝置(2),具有用于與另一電子裝置(3)進行無線數據通信的通信模塊(2-1),所述電子裝置(2)的特征在于,引入至少一個用于特征化描述電子裝置(2)相對于其他電子裝置(3)的空間關系的參數值,用于保護與其他電子裝置(3)的無線數據通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借助無線電支持的位置測量確定至少一個參數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無線電支持的位置測量,借助配置用于與其他電子裝置進行無線數據通信的無線電技術確定至少一個參數值。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說明電子裝置相對于其他電子裝置至少一個下列空間關系信息的參數值:
相對于其他電子裝置的間隔距離;
相對于其他電子裝置的方向;以及/或
其他電子裝置的位置。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根據參數值的預先規定的期望值對參數值進行可信度檢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數據存儲器,其中,在數據存儲器中存儲所述參數值的預先規定的期望值。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如果作為可信度檢查的結果,所述參數值被認為不可信,則不進行和/或中斷無線數據通信。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引入一個由其他電子裝置借助無線和/或有線數據通信提供的位置信息和/或所述電子裝置相對于其他電子裝置的關系信息用于所述參數值的可信度檢查。
9.一種車輛系統(1),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用于執行車輛功能的電子裝置(2);以及
用于與另一交通參與者和/或基礎設施裝置進行無線數據通信的天線裝置(3),該裝置具有用于與電子裝置(2)進行無線數據通信的通信模塊(3-1)。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線裝置被設置用作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電子裝置。
11.一種用于在車輛的第一電子裝置和第二電子裝置之間的無線數據通信的保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下步驟:
確定至少一個用于特征化描述第一電子裝置相對于第二電子裝置(10)的空間關系的參考值;以及
引入至少一個參數值(20)對第一電子裝置和第二電子裝置之間的無線數據通信加以保護。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無線電支持的位置測量確定至少一個參數值。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預先規定用于在第一電子裝置和第二電子裝置之間無線數據通信的無線電技術確定至少一個參數值。
14.根據權利要求11至13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至少一個第一電子裝置相對于第二電子裝置下列空間關系信息的參數值:
相對于第二電子裝置的間隔距離;
相對于第二電子裝置的方向;以及/或
第二電子裝置的位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1至14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參數值的預先規定的期望值進行相應參數值的可信度檢查。
16.根據下列權利要求11至15中至少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參數值的可信度檢查結果被認為不可信,則不進行無線數據通信和/或中斷無線數據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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