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整車的發電控制方法、控制裝置、車輛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720383.2 | 申請日: | 2019-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397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9 |
| 發明(設計)人: | 楊冬生;王春生;許伯良;熊偉;余曉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10/08 | 分類號: | B60W1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白雪靜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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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整車 發電 控制 方法 裝置 車輛 電子設備 | ||
本申請提出一種整車的發電控制方法,其中,方法包括:識別允許發電機進行發電;獲取動力電池的實際充電功率和最大允許充電功率;獲取所述實際充電功率與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之間的大小關系;根據所述大小關系,獲取修正功率,根據所述修正功率和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得到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控制所述發電機按照所述目標發電功率進行工作。本申請中通過對發電機發電功率的實時確定,能夠實現按需發電,整車電平衡更加合理。進一步地,本申請中提供了一種新的發電機發電控制策略,擺脫在低溫低壓下最大允許充電功率較低的限制,由此避免了整車的饋電風險,有利于保證行車安全。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車輛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整車的發電控制方法、控制裝置、車輛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發電機作為汽車的主要電源,可以向車輛中的用電設備(起動機除外)供電,同時向蓄電池充電。在發電機向電池進行充電時,為了防止過充電造成的電池內壓升高、電池變形、漏液等情況需要對電池進行過充電保護。
在相關技術中,往往會控制發電機的發電功率小于或者等于電池的最大允許充電功率,以對電池進行過充電保護。
但是,相關技術存在以下缺點:在低溫低電量情況下,電池的最大允許充電功率會被限制,此時再按照原有的發電機發電功率對電池進行充電,會導致整車具有饋電風險,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發明內容
本申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申請的第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整車的發電控制方法,以實現解決現有技術中整車的發電控制中存在整車饋電風險的技術問題。
本申請的第二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整車的發電控制裝置。
本申請的第三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車輛。
本申請的第四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電子設備。
本申請的第五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為達上述目的,本申請第一方面實施例提出了一種整車的發電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識別允許發電機進行發電;獲取動力電池的實際充電功率和最大允許充電功率;獲取所述實際充電功率與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之間的大小關系;根據所述大小關系,獲取修正功率,根據所述修正功率和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得到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控制所述發電機按照所述目標發電功率進行工作。
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根據所述大小關系,獲取修正功率,根據所述修正功率和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得到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包括:識別所述實際充電功率大于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將所述實際充電功率與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做差值,得到第一差值,作為所述修正功率;將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與所述修正功率做差值,得到第二差值,作為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
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根據所述大小關系,獲取修正功率,根據所述修正功率和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得到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包括:識別所述實際充電功率小于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將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與所述實際充電功率做差值,得到第三差值,作為所述修正功率;獲取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與所述修正功率的第一和值,作為所述目標發電功率。
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根據所述大小關系,獲取修正功率,根據所述修正功率和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得到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還包括:識別所述實際充電功率等于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則確定所述修正功率為零;將所述最大允許充電功率作為所述目標發電功率。
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獲取所述發電機的目標發電功率之后,還包括:獲取負載功率,利用所述負載功率對所述目標發電功率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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