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人臉分析的車輛管理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645525.3 | 申請日: | 2019-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4206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9 |
| 發明(設計)人: | 操凱霖;易進平;張森炎;師恩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7 | 分類號: | G08G1/017;G06K9/00;G06F16/58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李欣;高鶯然 |
| 地址: | 310051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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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分析 車輛 管理 系統 | ||
1.一種基于人臉分析的車輛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圖像采集組件、處理器組件和控制器組件;
所述圖像采集組件,用于在所述車輛的自適應巡航控制電源ACC上電后,按照第一預設時間間隔,采集針對所述車輛的駕駛位置的第一圖像,將采集到的第一圖像發送至所述處理器組件;
所述處理器組件,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圖像采集組件的第一圖像,并對所述第一圖像進行人臉認證,根據人臉認證結果控制所述控制器組件;
所述控制器組件,被配置為與所述車輛內置的電子元件相連接,用于響應所述處理器組件的人臉認證結果;若所述人臉認證結果為認證失敗,則控制所述電子元件對所述車輛進行管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組件,包括:人臉檢測單元、人臉比對單元和目標跟蹤單元,其中:
所述人臉檢測單元,用于在所述目標跟蹤單元啟動前,接收所述圖像采集組件發送的第一圖像,對所述第一圖像進行人臉檢測;若在所述第一圖像中檢測到人臉,則將所述第一圖像作為人臉圖像,發送至所述人臉比對單元;若在所述第一圖像中未檢測到人臉,則觸發所述控制器組件對所述車輛進行管制;
所述人臉比對單元,用于基于已存儲的駕駛員人臉圖像庫,對接收到的人臉圖像進行人臉比對;若所述人臉圖像中包括駕駛員的人臉,則將所述人臉圖像作為目標圖像,發送至所述目標跟蹤單元,以觸發所述目標跟蹤單元;若所述人臉圖像中不包括駕駛員的人臉,則觸發所述控制器組件對所述車輛進行管制;
所述目標跟蹤單元,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目標圖像之后,接收所述圖像采集組件發送的第一圖像;根據所述目標圖像,對接收到的第一圖像進行目標跟蹤;在目標跟蹤失敗的情況下,觸發所述控制器組件對所述車輛進行管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人臉比對單元,還用于將所述目標圖像中駕駛員的人臉的位置,發送至所述目標跟蹤單元;
所述目標跟蹤單元,具體用于識別接收到的第一圖像中的運動目標,根據所述駕駛員的人臉在所述目標圖像中的位置,從所述運動目標中確定待跟蹤人臉;從所述運動目標中確定所述待跟蹤人臉對應的人體,作為待跟蹤人體;在接收到的第一圖像中,對所述待跟蹤人臉和所述待跟蹤人體進行跟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跟蹤單元,具體用于:
若在接收到的第一圖像中,未跟蹤到所述待跟蹤人臉及所述待跟蹤人體的次數滿足第一預設條件,則判定目標跟蹤失敗,觸發所述控制器組件控制對所述車輛進行管制。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跟蹤單元,還用于:
在接收到所述目標圖像之后,向所述人臉檢測單元發送切換指令,以使所述人臉檢測單元停止接收所述第一圖像;
在目標跟蹤失敗的情況下,向所述人臉檢測單元發送觸發指令,以使所述人臉檢測單元接收所述第一圖像,并對所述第一圖像進行人臉檢測。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跟蹤單元,還用于:
在目標跟蹤失敗的情況下,向平臺上傳報警信息,所述報警信息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設的報警類型值、所述車輛的車輛信息、報警時間以及一張或多張接收到的第一圖像。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員人臉圖像庫中存儲的人臉圖像是由移動攝像終端經由無線傳輸網絡上傳到所述處理器組件的。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人臉檢測單元,還用于在第一預設時間內接收到的第一圖像中,均未檢測到人臉的情況下,向平臺上傳報警信息,所述報警信息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設的報警類型值、所述車輛的車輛信息、報警時間以及一張或多張接收到的第一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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