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道路限高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96449.1 | 申請日: | 2019-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192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0 |
| 發明(設計)人: | 鄭洪波;王磊;張文超;卓胤宏;楊秋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 |
| 主分類號: | E01F13/00 | 分類號: | E01F13/00;E01F13/04 |
| 代理公司: | 珠海智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62 | 代理人: | 黃國豪 |
| 地址: | 51909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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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觸碰 超高車輛 提醒裝置 安裝基體 單向鎖定機構 限高裝置 限高 感官沖擊 軌跡間隔 交通設施 碰撞損傷 司機車輛 相對安裝 可轉動 有效地 翻轉 上端 下端 撤離 阻擋 司機 | ||
本發明涉及交通設施領域,道路限高裝置包括固定限高架和觸碰提醒裝置,固定限高架包括限高梁,限高梁伸于第一軌跡上方,觸碰提醒裝置與固定限高架沿第一軌跡間隔分布,觸碰提醒裝置包括安裝基體、觸碰提醒件和單向鎖定機構,觸碰提醒件的上端可轉動地安裝在安裝基體上,觸碰提醒件的下端懸于第一軌跡上方,單向鎖定機構安裝于安裝基體與觸碰提醒件之間,觸碰提醒件能相對安裝基體朝固定限高架翻轉。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的碰撞能夠對司機造成更強烈的感官沖擊,能夠更有效地提醒司機車輛超高,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的碰撞損傷小,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碰撞后,觸碰提醒件不會阻擋超高車輛,便于超高車輛從觸碰提醒裝置迅速撤離。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交通設施領域,具體是涉及一種道路限高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道路限高裝置一般僅包括固定限高架,固定限高架由兩根立柱和一根橫梁組成,兩根立柱分別固定立于道路的兩側,橫梁橫跨于道路上方,橫梁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根立柱上,立柱和橫梁均為鋼結構,這種道路限高裝置通過橫梁強行限制通行車輛的高度,并通過在橫梁或立柱上貼牌告知司機限高高度。
然而,一方面,橫梁距離路面的實際高度可能與貼牌顯示高度不一致,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例如測量偏差、施工偏差以及路面重新加工未及時更新道路限高裝置等;另一方面,車輛的實際高度也會隨著載重量以及車胎氣壓等因素變化,例如車輛載重越少車身高度越高,再例如車胎氣壓越高車身高度也越高。
這就導致容易出現車輛誤闖道路限高裝置的現象。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有利于降低車輛誤闖可能性的道路限高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的道路限高裝置包括固定限高架和觸碰提醒裝置,固定限高架包括限高梁,限高梁伸于第一軌跡上方,觸碰提醒裝置與固定限高架沿第一軌跡間隔分布,觸碰提醒裝置包括安裝基體、觸碰提醒件和單向鎖定機構,觸碰提醒件的上端可轉動地安裝在安裝基體上,觸碰提醒件的下端懸于第一軌跡上方,單向鎖定機構安裝于安裝基體與觸碰提醒件之間,觸碰提醒件能相對安裝基體朝固定限高架翻轉,單向鎖定機構限制翻轉后的觸碰提醒件回轉。
由上可見,本發明通過對道路限高裝置的結構設計,第一軌跡為道路的延伸軌跡,當有超高車輛誤闖道路限高裝置時,超高車輛會首先到達觸碰提醒裝置,超高車輛與觸碰提醒件碰撞,通過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的碰撞來提醒司機車輛超高,避免車輛繼續行進碰撞固定限高架,相較于聲音和顯示的提醒而言,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的碰撞能夠對司機造成更強烈的感官沖擊,能夠更有效地提醒司機車輛超高;由于觸碰提醒件可轉動地安裝在安裝基體上,因此在超高車輛與觸碰提醒件碰撞后,觸碰提醒件能夠朝固定限高架快速轉動,有利于降低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的碰撞損傷,觸碰提醒件朝固定限高架翻轉指的是:觸碰提醒件在與超高車輛碰撞后發生轉動,觸碰提醒件的下端朝固定限高架一側擺動,隨著擺動角度增大,觸碰提醒件距離第一軌跡的高度也增大;并且,由于單向鎖定機構的設置,觸碰提醒件在受碰撞翻轉后被單向鎖定機構鎖定在翻轉后的位置,這使得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在碰撞后即脫離接觸,避免觸碰提醒件繼續干擾超高車輛的運動,避免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再次碰撞,便于超高車輛順利從觸碰提醒裝置處撤離,便于降低觸碰提醒件與超高車輛的碰撞損傷;此外,采用單向鎖定機構,而不采用電控的方式控制觸碰提醒件的鎖止,不僅使得觸碰提醒裝置的結構簡單,使得觸碰提醒裝置的控制方式簡單,而且有利于提高觸碰提醒件的鎖定穩定性。
一個優選的方案是,還包括控制器和超高檢測裝置,控制器與超高檢測裝置通信連接,超高檢測裝置、觸碰提醒裝置、固定限高架沿第一軌跡依次間隔分布。
進一步的方案是,還包括視覺提醒裝置,視覺提醒裝置與控制器通信連接;和/或,還包括聽覺提醒裝置,聽覺提醒裝置與控制器通信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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