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驅動用電動機及電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589949.2 | 申請日: | 2019-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544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01 |
| 發明(設計)人: | 小笠原研介;重松隆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世株式會社;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M7/12 | 分類號: | B62M7/12;H02K7/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朱美紅;傅永霄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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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用電 動機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驅動用電動機(1),產生使電動車輛(200)的車輪(220)旋轉的驅動力,其特征在于,
具備:
轉子(10),以旋轉軸(11)為中心旋轉;
定子(20);以及
移動裝置(100),使外周側零件(2)沿前述旋轉軸(11)方向移動,所述外周側零件(2)是前述轉子(10)及前述定子(20)中的配置在外周側的一方;
前述移動裝置(100)包括慣性力作用部(110),所述慣性力作用部(110)至少一部分的部件與前述轉子(10)一起旋轉,借助該旋轉而慣性力作用;
為前述外周側零件(2)借助前述慣性力沿前述旋轉軸(11)方向移動的結構,
前述慣性力作用部(110)具備:
第1部件(111),與前述轉子(10)一起旋轉;
第2部件(112),在前述旋轉軸(11)方向上與前述第1部件(111)對置而配置;以及
移動體(113),配置在前述第1部件(111)與前述第2部件(112)之間,借助前述慣性力向遠離前述旋轉軸(11)的方向移動;
前述第1部件(111)及前述第2部件(112)中的一方與前述外周側零件(2)連接;
為以下的結構:當前述轉子(10)旋轉時,前述移動體(113)向遠離前述旋轉軸(11)的方向移動,將前述第1部件(111)與前述第2部件(112)之間擴展,前述外周側零件(2)沿前述旋轉軸(11)方向移動,
前述外周側零件(2)是前述轉子(10);
前述第1部件(111)與前述轉子(10)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用電動機(1),其特征在于,
前述移動體(113)是球。
3.一種電動車輛(200),其特征在于,
具備:
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驅動用電動機(1);以及
前述車輪(220),借助前述驅動用電動機(1)的驅動力而旋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輛(200),其特征在于,
前述轉子(10)配置在前述車輪(220)的輪胎(221)的內周側,沿前述旋轉軸(11)方向移動自如地與前述輪胎(221)連接;
為前述轉子(10)與前述輪胎(221)一起旋轉的結構。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動車輛(200),其特征在于,
前述電動車輛(200)是電動二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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