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68357.2 | 申請日: | 2019-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131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杜聰聰;辛靜;劉秧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鷹航空通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3/56 | 分類號: | B64C3/56;B64C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2445 北京市房山***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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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變 折疊 無人機 | ||
1.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左側外翼段、左側內翼段、右側內翼段、右側外翼段、左機翼連接轉臺、右機翼連接轉臺、中間連接轉臺、左側驅動舵機和左側驅動機構、右側驅動舵機和右側驅動機構、中間驅動舵機和中間驅動機構;所述左側外翼段與左側內翼段通過左機翼連接轉臺連接;所述右側外翼段與右側內翼段通過右機翼連接轉臺連接;所述左側內翼段與右側內翼段通過中間連接轉臺連接;左側驅動舵機和左側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左機翼連接轉臺內,右側驅動舵機和右側驅動機構設置在右機翼連接轉臺內,中間驅動舵機和中間驅動機構設置在中間連接轉臺內;所述左側驅動舵機和左側驅動機構驅動左側外翼段和左側內翼段旋轉,來控制左側外翼段和左側內翼段形成的左翼段后緣夾角的角度;所述右側驅動舵機和右側驅動機構驅動右側外翼段和右側內翼段旋轉,來控制右側外翼段和右側內翼段形成的右翼段后緣夾角的角度;所述中間驅動舵機和中間驅動機構控制左側內翼段和右側內翼段的展開和折疊;所述左側外翼段的后緣設有左側副翼,所述右側外翼段的后緣設有右側副翼;所述左側內翼段的后緣設有左側升降舵,所述右側內翼段的后緣設有右側升降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還包括左側電機、右側電機、左側折疊槳和右側折疊槳;所述左側電機安裝在左機翼連接轉臺的前端;所述右側電機安裝在右機翼連接轉臺的前端;所述左側折疊槳安裝在左側電機上;所述右側折疊槳安裝在右側電機上;所述左側電機驅動左側折疊槳;所述右側電機驅動右側折疊槳。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電機和右側電機通過拉力差控制無人機的偏航;當無人機向左側偏航時,右側發動機提高轉速,左側發動機降低轉速,無人機產生向左轉向的力矩;當無人機向右側偏航時,右側發動機降低轉速,左側發動機提高轉速,無人機產生向右轉向的力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翼段后緣夾角和右翼段后緣夾角始終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翼段后緣夾角和右翼段后緣夾角的范圍為0°~18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外翼段、左側內翼段、右側內翼段和右側外翼段為層疊結構,折疊后可完全重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折疊槳和右側折疊槳均是可折疊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上加裝有任務載荷。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任務載荷加裝在左側內翼段、右側內翼段、左機翼連接轉臺、右機翼連接轉臺或中間連接轉臺中。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M型可變后掠折疊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外翼段、左側內翼段、右側內翼段和右側外翼段的表面均敷有太陽能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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