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控制單元、車載網絡系統以及車輛用通信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549608.2 | 申請日: | 2015-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9004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氏家良浩;安齋潤;北村嘉彥;田邊正人;松島秀樹;芳賀智之;岸川剛;杉山良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美國)知識產權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40 | 分類號: | H04L12/40;H04L29/06;H04L29/08;B60R16/0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劉靜;段承恩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控制 單元 車載 網絡 系統 以及 車輛 通信 方法 | ||
1.一種電子控制單元,是具備經由車載網絡總線進行涉及幀的通信的多個裝置的車載網絡系統中的與該總線連接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至少具有第1控制單元和第2控制單元,
所述第1控制單元通過有線通信或者無線通信經由所述第2控制單元與所述總線連接,
所述第1控制單元對于向所述總線發送的發送幀,進行涉及對第1規則的符合性的第1判定,
所述第2控制單元對于從所述第1控制單元接收到的所述發送幀,進行涉及對不同于所述第1規則的第2規則的符合性的第2判定,在判定為符合所述第2規則的情況下,向所述總線發送所述發送幀,
所述第1規則和所述第2規則對關于所述發送幀的與收發類別、數據長度、數據范圍、周期、余裕、事件有無、以及頻度閾值有關的條件中的至少一個進行規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第1控制單元,
在判定為符合所述第1規則的情況下,向所述第2控制單元發送所述發送幀,
在判定為不符合所述第1規則的情況下,不向所述第2控制單元發送所述發送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第1控制單元是包含第1微處理器以及第1存儲器的半導體集成電路,通過由該第1微處理器執行保存在該第1存儲器中的程序,由此執行所述第1判定,
所述第2控制單元是包含處理性能比所述第1微處理器的處理性能低的第2微處理器以及第2存儲器的半導體集成電路,通過由該第2微處理器執行保存在該第2存儲器中的程序,由此執行所述第2判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將表示所述第1判定的結果和所述第2判定的結果的信息發送到外部的服務器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將表示所述第1判定的結果和所述第2判定的結果的信息記錄于預定記錄介質。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
包含所述電子控制單元的所述多個裝置遵循CAN協議即控制器局域網協議進行涉及所述幀的通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第1控制單元是進行應用程序的執行控制的多媒體控制單元,
所述第2控制單元是進行所述車載網絡總線上的通信的控制的系統控制單元。
8.一種車載網絡系統,具備經由車載網絡總線進行涉及幀的通信的多個裝置,
所述多個裝置中的至少一個裝置是與所述總線連接的電子控制單元,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至少具有第1控制單元和第2控制單元,
所述第1控制單元通過有線通信或者無線通信經由所述第2控制單元與所述總線連接,
所述第1控制單元對于向所述總線發送的發送幀,進行涉及對第1規則的符合性的第1判定,
所述第2控制單元對于從所述第1控制單元接收到的所述發送幀,進行涉及對不同于所述第1規則的第2規則的符合性的第2判定,在判定為符合所述第2規則的情況下,向所述總線發送所述發送幀,
所述第1規則和所述第2規則對關于所述發送幀的與收發類別、數據長度、數據范圍、周期、余裕、事件有無、以及頻度閾值有關的條件中的至少一個進行規定。
9.一種車輛用通信方法,是在車載網絡系統中使用的車輛用通信方法,在所述車載網絡系統中,包含電子控制單元的多個裝置經由車載網絡總線進行涉及幀的通信,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具有第1控制單元和在與所述第1控制單元之間能夠通過有線通信或者無線通信來授受涉及幀的信息的第2控制單元,
所述第1控制單元對于向所述總線發送的發送幀,進行涉及對第1規則的符合性的第1判定,
所述第2控制單元對于從所述第1控制單元接收到的所述發送幀,進行涉及對不同于所述第1規則的第2規則的符合性的第2判定,在判定為符合所述第2規則的情況下,向所述總線發送所述發送幀,
所述第1規則和所述第2規則對關于所述發送幀的與收發類別、數據長度、數據范圍、周期、余裕、事件有無、以及頻度閾值有關的條件中的至少一個進行規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松下電器(美國)知識產權公司,未經松下電器(美國)知識產權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549608.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