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吸塵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36219.6 | 申請日: | 2019-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236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31 |
| 發明(設計)人: | 柏原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11/24 | 分類號: | A47L11/24;A47L11/40 |
| 代理公司: | 72002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龐乃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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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清掃 集塵部 灰塵收集 重新開始 電動吸塵裝置 電動鼓風機 電動吸塵器 檢測結果 行進控制 塵埃量 集塵量 傳感器 待機 積存 行進 驅動 中斷 脫離 | ||
1.一種電動吸塵裝置,具備能夠自主行進的電動吸塵器、以及能夠供所述電動吸塵器連接的基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吸塵器具備:
行進用的驅動部;
清掃部,清掃塵埃;
集塵部,積存由所述清掃部清掃出的塵埃;
集塵量檢測單元,檢測積存于所述集塵部的塵埃量;以及
行進控制單元,控制所述驅動部的驅動而使所述電動吸塵器自主行進,
所述基地裝置具備:
塵埃收容部;以及
移送單元,在所述電動吸塵器連接于所述基地裝置的狀態下,以將積存于所述集塵部的塵埃向所述塵埃收容部移送的方式進行驅動,
所述行進控制單元,在清掃過程中以如下方式進行控制:一旦所述集塵部內的塵埃量成為規定量以上,則中斷清掃并向所述基地裝置行進;在所述移送單元的驅動后以如下方式進行控制:在基于所述集塵量檢測單元的檢測結果判斷為該集塵部內的塵埃已被移送的情況下,從該基地裝置脫離而使清掃重新開始,在判斷為該集塵部內的塵埃未被移送的情況下,不重新開始清掃而在該基地裝置待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報告單元,該報告單元在由所述集塵量檢測單元檢測出的塵埃量為規定量以上的情況下進行報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報告單元在所述基地裝置的移送單元的驅動后,在由所述集塵量檢測單元檢測出的塵埃量不為規定量以上的情況下,進行與所述報告不同的報告。
4.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計數器,在清掃開始時被復位,并且在利用所述清掃部進行清掃時,在由所述集塵量檢測單元檢測出的塵埃量為規定量以上的情況下進行遞增計數;以及
顯示單元,進行與所述計數器的計數相關的顯示。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應用程序軟件,該應用程序軟件構成所述計數器與所述顯示單元的至少某個,并在外部裝置進行動作。
6.如權利要求1至5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送單元在開始清掃前,在由所述集塵量檢測單元檢測出的塵埃量為規定量以上的情況下進行驅動。
7.如權利要求1至5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吸塵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地裝置具備基地檢測單元,該基地檢測單元檢測積存于所述塵埃收容部的塵埃量,
所述移送單元在由所述基地檢測單元檢測出的塵埃量小于規定量、并且由所述集塵量檢測單元檢測出的塵埃量為規定量以上時進行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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