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及防治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19344.6 | 申請日: | 2019-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848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30 |
| 發明(設計)人: | 陳煒昀;汪志城;申志福;牟育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1D19/00 | 分類號: | E01D19/00;E01D19/02 |
| 代理公司: | 無錫永樂唯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369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211816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背墻 橋頭跳車 端頭 端頭支座 橋梁 橋臺結構 臺帽 橋墩 橋臺 橋梁工程 沉降差異 水平分布 同一水平 防治 貼合 裝配 路基 垂直 支撐 | ||
1.一種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包括橋梁(3)、位于所述橋梁(3)端頭下方的橋墩(7)以及裝配于橋墩(7)上的橋臺,所述橋臺包括水平分布的臺帽(1)以及垂直于所述臺帽(1)的背墻(5);其特征是:在所述臺帽(1)上設置用于支撐橋梁(3)端頭的端頭支座(4),所述背墻(5)位于橋梁(3)端頭的外側且背墻(5)貼合在路基(8)上;
通過降低端頭支座(4)的高度能降低橋梁(3)端頭橋面的高度,將端頭支座(4)、背墻(5)降低相同的高度后,能使得橋梁(3)端頭橋面的高度與背墻(5)頂部的高度位于同一水平面上,以防止橋頭跳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其特征是:在所述端頭支座(4)的外圈設置若干均勻分布的鋼筋混凝土墩(2),所述鋼筋混凝土墩(2)位于臺帽(1)上且鋼筋混凝土墩(2)位于橋梁(3)端頭的正下方,鋼筋混凝土墩(2)、端頭支座(4)以及背墻(5)的軸線相互平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端頭支座(4)位于由多個混凝土墩(2)圍合形狀的中心,鋼筋混凝土墩(2)的高度為端頭支座(4)初始高度的一半,背墻(5)緊貼在路基(8)上,背墻(5)的頂部與路基(8)上的路面(6)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端頭支座(4)包括支撐于臺帽(1)上的支座鋼筋混凝土體(10)以及若干設置于支座鋼筋混凝土體(10)上的支座鋼板機構;
所述背墻(5)包括支撐于臺帽(1)上的背墻鋼筋混凝土體(11)以及若干設置于背墻鋼筋混凝土體(11)上的背墻鋼板機構;
背墻鋼板機構內鋼板的數量與支座鋼板機構內鋼板的數量相一致,且背墻鋼筋混凝土體(11)上的背墻鋼板機構的高度與支座鋼筋混凝土體(10)上支座鋼板機構的高度相一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其特征是:所述支座鋼板機構包括支座第一鋼板體(9)以及能與所述支座第一鋼板體(9)適配的支座第二鋼板體(14),在支座第一鋼板體(9)內設置支座鋼板槽(16),在支座第二鋼板體(14)上設置能與支座鋼板槽(16)適配的支座鋼板凸塊(15);
對于兩相鄰的支座第一鋼板體(9),一支座第一鋼板體(9)的支座鋼板槽(16)能嵌置在另一支座鋼板體(9)的支座鋼板槽(16)內,支座第一鋼板體(9)逐個堆疊在支座鋼筋混凝土體(10)上,支座第二鋼板體(14)置于支座鋼筋混凝土體(10)最上方的支座第一鋼板體(9)上,且支座第二鋼板體(14)的支座鋼板凸塊(15)嵌置在支座鋼筋混凝體(10)最上方支座第一鋼板體(9)的支座鋼板槽(16)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其特征是:所述支座第一鋼板體(9)、支座第二鋼板體(14)均呈圓形,支座第一鋼板體(9)、支座第二鋼板體(14)的厚度為1cm,支座第一鋼板體(9)、支座第二鋼板體(14)相對應的外徑與支座鋼筋混凝土體(10)的外徑相一致。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防止橋頭跳車的橋臺結構,其特征是:所述背墻鋼板機構包括背墻第一鋼板體(12)以及能與所述背墻第一鋼板體(12)適配的背墻第二鋼板體(13),在背墻第一鋼板體(12)內設置背墻鋼板槽(18),在背墻第二鋼板體(13)上設置能與背墻鋼板槽(18)適配的背墻鋼板凸塊(17);
對于兩相鄰的背墻第一鋼板體(12),一背墻第一鋼板體(12)的背墻鋼板槽(18)能嵌置在另一背墻鋼板體(12)的背墻鋼板槽(18)內,背墻第一鋼板體(12)逐個堆疊在背墻鋼筋混凝土體(11)上,背墻第二鋼板體(13)置于背墻鋼筋混凝土體(11)最上方的背墻第一鋼板體(12)上,且背墻第二鋼板體(13)的背墻鋼板凸塊(17)嵌置在背墻鋼筋混凝體(11)最上方背墻第一鋼板體(12)的背墻鋼板槽(18)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南京工業大學,未經南京工業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51934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