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虛擬陵墓運營的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480310.0 | 申請日: | 2019-06-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488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8 |
| 發明(設計)人: | 周瑩;李杰;張哲 | 申請(專利權)人: | 數字錢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漢智嘉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82 | 代理人: | 蔣宇星;姜勁 |
| 地址: | 100124 北京市朝陽區化工路5***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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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錢包地址 公鏈 區塊 虛擬 讀取 方法和裝置 運營 調用 陵園 訪問 智能 保存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虛擬陵墓運營方法和系統,該方法包括:陵墓創建者以太坊錢包地址調用以太坊陵園智能合約在以太坊公鏈上付費地建立唯一的以太坊陵墓地址,然后在所述以太坊陵墓地址中保存以太坊陵墓信息;陵墓訪問者以太坊錢包地址在所述以太坊公鏈上訪問所述以太坊陵墓地址時,讀取所述以太坊陵墓信息。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圖像處理技術領域,特別地涉及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虛擬陵墓運營方法和運營系統。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基于互聯網技術的傳統網上陵園,采用一臺或多臺(受業務規模所限,一般不超過三臺)服務器來集中進行數據存儲、冗余和業務服務。這些服務器可能位于一個或多個物理機房。服務器的管理權限由提供服務的公司或個人管理員集中掌握。
現有的基于互聯網的網上陵園數據組織大致如下:
(1)墓地信息:亡者去世后,生前的親朋好友為其提交一些個人信息,如姓名、生卒日期、籍貫、照片、生平簡介、基本親屬和社會關系、合葬等。網上墓地通常也可以選填現實墓地地址。
(2)祭奠記錄:從數據組織角度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留言,即簡單的語言段落,這類信息一般會長久地保留并展示在頁面上;另一類依托于多媒體形式的物品,例如供品、對墓碑外觀進行裝飾,此類紀念品出于仿真現實世界的考慮,往往會設置一定過期時間,但其記錄有可能長期保留在服務器上。
(3)展示、交互和盈利形式:網上陵園的外觀設計和用戶交互以模擬現實陵園為主,按照年限固定收費、續費;由提供網上陵園服務的公司提供一定量的陵墓外觀的摸板、祭品品類選擇,并按不同的等級收費;用戶自定義的祭品形式,如照片、音頻文件等,按照文件存儲空間收費;網站設置廣告位向合作商戶收取廣告費用。
上述基于互聯網技術的虛擬陵園有諸多優點,例如環保、節約資源、祭奠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等,但由于若干客觀缺點的存在,使之尚未能廣泛地為人們所接受:
(1)資源不具有稀缺性
基于傳統互聯網的網上陵園,建立在簡單直接的網絡傳輸和存儲介質之上,“過于”便捷的獲得,使其客觀地與低廉的成本/價格相聯系,缺乏人們在現實墓地尋址時客觀存在的對土地等資源稀缺性的追捧,無法滿足人們追求陵墓資源客觀價值的心理需求。
(2)數據存儲的不確定性
基于傳統互聯網的虛擬陵墓由某一個公司或個人來集中化提供服務、管理數據,公司業務、個人、乃至提供存儲服務的數據中心、機房可能產生各種異動,使陵墓數據的完整和安全性客觀存在著風險。而自古以來人們對陵墓一直懷著其可以永恒存在的希望,中心化服務的虛擬陵墓,無法滿足人們對陵墓存在永久持續性的心理需求。
(3)靈活性低
目前基于傳統互聯網的虛擬陵墓產品形式相對簡單,例如,還未能提供現實世界已有的,可以使活著的人為自己選擇陵墓的可能;祭奠方式由提供服務的公司或個人統一提供,祭奠人往往由于缺乏獨立提供自定制祭品的能力,使得祭奠的形式相對單一,未能完全滿足人們個性化祭奠的心理需求,產品吸引力有限。
(4)未能充分體現數據價值
互聯網時代防止數據丟失最有效的方法是分享,而分享數據的動力來源于數據本身的價值。對于名人而言,由于其事跡通過各種渠道記錄傳播,陵墓是其事跡的眾多傳媒之一而非唯一的載體;而對于普通大眾而言,無論現實陵墓還是傳統互聯網虛擬陵墓產品,都實現了睹物思人,寄托哀思的功能,卻尚未能夠有效地傳播價值從而保證其個人數據的持久性。
(5)未能產生統一的標準和開放性社區治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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