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個人移動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67626.9 | 申請日: | 2019-05-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508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15 |
| 發明(設計)人: | 納撒尼爾·大衛·麥克萊恩;撒西卡·南塔帕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5/01 | 分類號: | B62K5/01;B62K15/00;B62K13/00;B62J11/0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11278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紅蕭<國際申請>=<國際公布>=<進入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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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路線信息 個人移動車輛 個人智能設備 轉向功能 | ||
1.一種個人移動車輛,包括用于控制所述車輛的轉向功能的控制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適于從個人智能設備接收路線信息并且基于所述路線信息至少半自主地控制所述車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還包括用于保持所述智能設備的支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支架包括用于對所述智能設備充電的充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當所述智能設備對接在所述支架中時,所述充電連接自動地將所述智能設備連接到電源。
5.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設備是智能電話。
6.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智能設備無線連接到所述控制單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智能設備經由藍牙(RTM)連接到所述控制單元。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單元被編程為識別至少一個授權的智能設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單元禁用所述車輛,直到授權的智能設備對接在所述支架中。
10.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單元記錄哪個授權的智能設備被對接,并將該信息存儲在存儲器中。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單元記錄所進行的行程的細節以及在這些行程期間哪個授權的智能設備被對接。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單元控制所述車輛的驅動馬達。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控制單元根據由所述智能設備提供的位置數據來控制所述車輛的最大行進速度。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車輛設置有至少一個傳感器,并且在行程期間來自所述傳感器的數據由所述控制單元發送到所述智能設備并且由所述智能設備存儲。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個人移動車輛,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傳感器包括攝像機并且來自所述攝像機的所述數據包括所述行程的視頻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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