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33796.5 | 申請日: | 2019-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905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6 |
| 發明(設計)人: | 朱寅鑫;王雨桐;包紹宸;周志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4 | 分類號: | B01D53/74;B01D53/86;E01F15/02 |
| 代理公司: |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 32237 | 代理人: | 賀翔 |
| 地址: | 210016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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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風機 支架 傳感器模塊 儲能模塊 動力模塊 控制模塊 結構支架 汽車尾氣 智能護欄 支板 二氧化鈦光催化劑 凈化設備領域 支架中間位置 交通運營 均勻安裝 均勻噴涂 施工成本 尾氣污染 支板表面 凈化 豎直 施工 汽車 | ||
1.一種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包括:結構支架、動力模塊(4)、儲能模塊(5)、控制模塊(6)、傳感器模塊(7);所述結構支架包括支架(1)、風機(2)、支板(3),風機(2)豎直置于支架(1)中間位置,支板(3)均勻安裝在風機(2)兩側的支架(1)上,支板(3)表面均勻噴涂含二氧化鈦光催化劑的漿液,動力模塊(4)安裝于風機(2)下方,儲能模塊(5)和控制模塊(6)裝于支架(1)內,傳感器模塊(7)安裝于支架(1)的一側,控制模塊(6)分別與傳感器模塊(7),儲能模塊(5)和動力模(4)塊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支架(1)包括立柱(101)、上橫桿(102)、下橫桿(103)、底座(104),上橫桿(102)和下橫桿(103)分別安裝在立柱(101)的上端和下端,立柱(101)的底部安裝有底座(10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風機(2)與支板(3)豎直置于上橫桿(102)和下橫桿(103)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所述含二氧化鈦光催化劑的漿液質量濃度為2.0g/L,納米二氧化鈦為通過強酸化處理的強酸光催化劑,納米二氧化鈦粒徑范圍為0.5~1μ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支板(3)為片狀C形設計,風機(2)為兩個螺旋葉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動力模塊(4)為一個電機艙,艙內裝有雙向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儲能模塊(5)為鋰電池組,控制模塊(6)為一塊單片機。
8.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儲能模塊(5)和控制模塊(6)裝于立柱(101)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傳感器模塊(7)裝于立柱(101)側邊。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凈化道路汽車尾氣的智能護欄,其特征在于,下橫桿(103)裝有數個UVA燈(8),每個UVA燈(8)上方正對一塊支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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