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17124.5 | 申請日: | 2019-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322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周正宇;衛家茹;王智;曹放華;楊根;何永吉;岳姍姍;陳偉;徐太強;臧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8 | 分類號: | G05D1/08;G05D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92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成熟度 建模 飛機 武器裝備研制 安全控制 關鍵狀態 階段評價 任務完成 分階段 階梯式 維度 定型 驗證 驗收 引入 支撐 成熟 改進 | ||
1.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成熟度模型的基礎上根據飛機試飛經歷及武器裝備研制的不同階段形成試飛成熟度模型;所述試飛成熟度模型分為未試飛級、首飛級、調整試飛級、定型試飛級、驗證試飛級、驗收試飛級由低到高設置的六個成熟度等級,且六個成熟度等級中每個等級都通過關鍵狀態維度對飛機試飛工作情況進行評價,形成一個階梯式的試飛成熟改進路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按飛機研制試飛涉及的要素和需求,所述關鍵狀態維度包括技術狀態維度、制造狀態維度、集成狀態維度、飛行試驗狀態維度、RMS狀態維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技術狀態維度主要是衡量技術開發程度,描述技術狀態的項目包括技術形式、測試環境等級;從技術形式上,分為理論形式、實物形式、知識形式;從測試環境等級上,分為實驗室環境、相關環境、仿真運行環境、實際飛行環境。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造狀態維度主要是衡量技術的可制造性、經濟可行性,描述制造狀態的項目包括技術和工業基礎、設計、材料、工藝能力與控制、生產人員素質、質量管理、生產制造管理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狀態維度主要是衡量技術或技術部件為實現結合或連接所達到的準備程度,描述集成狀態的項目包括集成需求、相互作用識別度。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試驗狀態維度主要是衡量飛行試驗的完成程度,描述飛行試驗狀態的項目包括性能試飛、飛行品質試飛、結構驗證試驗、飛行顫振試驗、振動環境測量、振動飛行試驗、動力裝置飛行試驗、燃油系統飛行試驗、武器和火控系統飛行試驗、電氣系統飛行試驗、電子設備飛行試驗、航空儀表飛行試驗、失速-過失速-尾旋飛行試驗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RMS狀態維度主要是衡量試飛型號的RMS狀態,描述RMS狀態的項目包括定量指標、定性要求、項目完成情況、系統工程能力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試飛成熟度模型的建模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個成熟度等級分別從關鍵狀態維度進行具體描述而構成了試飛成熟度的描述矩陣;
FTML1首飛級具體描述如下:
(FTML1-1)技術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1.1.1、已經確定飛機項目的總體方案要求,對飛機的氣動布局、性能指標、動力裝置、結構工藝和雷達火控等進行論證;
1.1.2、已經依據不同專業科研系統的反饋意見和數據標準,確定飛機科研項目的總體設計規范、新材料和新工藝的項目和類型;
1.1.3、最終確定對運行環境的定義,包括硬件平臺和軟件封裝;
1.1.4、建模與仿真方法用于模擬相關環境中系統/分系統工程模型/原型樣機的性能;
1.1.5、已經完成靜力試驗機的靜強度試驗,證明飛機結構設計標準達到技術要求;
1.1.6、原型機已經通過試驗驗證氣動、結構及飛行控制的效果,飛機的氣動、結構、操縱和動力基本滿足設計要求;
1.1.7、編制相關飛行測試文檔,對各飛行試驗的流程進行統籌安排;
(FTML1-2)集成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1.2.1、已經按照設計圖紙制造直觀的電子模型和全比例金屬樣機;
1.2.2、制造多架結構和技術狀態相同的原型機,包括靜力試驗機;
1.2.3、按照設計圖紙準備生產用的工裝、夾具和樣板,發出設計圖后按要求的數量和標準制造出可飛行的原型機;
1.2.4、原型機的結構設計、機載設備與最終設計要求存在差異,為測試設備提供必須空間、平衡由于缺裝機載成品需要的配重、為基礎研究需要而對系上成品和材料進行代用;(FTML1-3)制造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1.3.1、工業能力可支持原型機的制造;盡量減少利用獨占性的與國外的生產技術,并制定相關規劃;對獨占性或國外生產技術來源需求進行證實,確定可能的備選制造技術來源;
1.3.2、生產設施及其開發規劃可以充分滿足系統演示驗證或技術移植項目的需求;
1.3.3、通過金屬樣機的制造過程來對設計效果進行初期檢驗,同時也根據對樣機的裝配和檢驗修正設計上的不足,并且根據具體的技術要求進行補充修改和再設計;
1.3.4、通過技術演示驗證項目驗證材料的成熟性;初步的材料規格準備就緒;
1.3.5、解決技術演示驗證部件的材料可用度問題;確定設備材料的報廢問題;
1.3.6、按照圖紙設計、基礎試驗和樣機制造的成果,對方案進行完善后進入詳細設計、制造和工藝裝備的過程;
1.3.7、在相關生產環境中演示驗證制造工藝;
1.3.8、估計在生產相關環境中工藝的出品率,執行工藝改進計劃并進行更新;
1.3.9、生產人員技能可滿足相關環境中的生產制造;
1.3.10、確定生產人員培訓所需的資源;
1.3.11、初步質量計劃和質量管理體系準備就緒;以識別質量風險和質量規格;
1.3.12、開發初步的制造方法;
1.3.13、所有與制造相關的系統設計納入集成總體規劃/進度;
1.3.14、確定系統開發與演示驗證或技術轉移植項目的制造風險減緩方法;
1.3.15、制定大部分材料策略,確定材料風險,并制定環節方案;確定材料清單;
1.3.16、在相關的制造環境里驗證原型機的工藝裝備;
(FTML1-4)飛行試驗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1.4.1、已經通過試驗驗證氣動、結構及飛行控制的效果,飛機的氣動、結構、操縱和動力基本滿足設計要求;
1.4.2、應按照飛機強度和剛度規范要求完成包括主要承力零部件、掛架系統和全機的靜力(含強度、剛度)、共振、高低溫、震落等試驗及靜力試驗;
1.4.3、結構疲勞試驗;
1.4.4、全機風洞校核試驗,包括大迎角、進氣道風洞和外掛物風洞投放等試驗;全機風洞試驗應包括無外掛及各種外掛方案;
1.4.5、尾旋模型的大迎角風洞試驗和尾旋模型自由飛試驗;
1.4.6、發動機及其系統地面試驗;
1.4.7、飛機系統功能和可靠性、協調性地面試驗,包括:
a.液壓系統功能和可靠性、協調性地面試驗;
b.冷氣系統功能和可靠性地面試驗;
c.飛機操縱系統的靜動態特性、剎車系統功能和可靠性;
d.燃油系統功能和可靠性、協調性地面試驗;
1.4.8、在飛機上完成首飛前必需的地面試驗;
1.4.9、首飛前試飛員應進行包括座艙實習、地面飛行模擬器的訓練的地面訓練以及含低速、中速、高速滑行的地面滑行;
1.4.10、飛行指揮員、試飛員的培訓考核已完成,熟悉首飛使用限制和特殊情況處置;1.4.11、工程機務人員經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完成了機務檢查、參數調整、電、系統功能和發動機試車等檢查;檢查發現的故障、問題巳徹底排除和解決;
1.4.12、對首飛的氣象、空城、機場及空中飛行監視提出專門的要求;
1.4.13、型號研制單位編制了首飛實施方案和首飛大綱;
1.4.14、首飛前,組織首飛放飛評審和安全大檢查;
1.4.15、由型號現場總指揮和型號總設計師召開首飛放飛技術評審會,由技術負責人批準首飛;
(FTML1-5)RMS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1.5.1、進行飛機綜合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1.5.2、RMS工作計劃;
1.5.3、對承制方、轉承制方和供應方的監控;
1.5.4、RMS大綱評審;
1.5.5、RMS設計準則;
1.5.6、故障模式影響及危害性分析;
1.5.7、RMS評價與驗證;
1.5.8、進行飛機可靠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1.5.9、故障審查及組織;
1.5.10、可靠性建模、預計、分配;
1.5.11、故障樹分析;
1.5.12、電路容差分析;
1.5.13、元器件、零部件和原材料選擇與控制;
1.5.14、確定可靠性關鍵件和重要件;
1.5.15、可靠性研制試驗;
1.5.16、進行飛機測試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1.5.17、測試性設計分析;
1.5.18、進行飛機維修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1.5.19、維修性建模、預計、分配;
1.5.20、維修性分析;
1.5.21、進行飛機保障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1.5.22、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分析;
1.5.23、使用與維修任務分析;
1.5.24、修理級別分析;
1.5.25、備選方案制定;
1.5.26、備選方案評價與權衡分析;
1.5.27、保障資源確定與研制;
FTML2調整試飛級具體描述如下:
(FTML2-1)技術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2.1.1、原型機在技術上處于金屬/電子樣機、模擬臺和生產型之間的過程,降低新機研制中可能存在的技術風險;
2.1.2、主要驗證飛機的飛行性能、操作性能、控制面的工作和結構;
2.1.3、原型機通過首飛,并設置最終的飛機鑒定、驗收試驗計劃/流程/標準基線;
2.1.4、利用關鍵設計特征及相關制造工藝能力知識進行更為詳細的可制造性權衡研究;通過提高設計、制造、裝配水平來提高設計方案的可制造性;
(FTML2-2)集成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2.2.1、為補償設備缺裝而造成的飛機質量分布上的變化,普遍利用鉛配重替代機載設備保持飛機質量分配和安定性的標準;
2.2.2、接口在高保真度的環境中進行演示驗證;
2.2.3、技術之間的集成已得到驗證與確認,具備充足的細節信息;
2.2.4、技術集成可以滿足諸如性能、信息吞吐量、可靠性之類的需求;
2.2.5、系統接口在應用環境中得到鑒定;
2.2.6、評估集成系統中原型系統的工作情況;
2.2.7、可以證明預集成系統對其它系統的影響是可管理的、可控的;
(FTML2-3)制造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2.3.1、分析生產制造技術部件的工業能力;
2.3.2、評估/監測獨占或國外制造來源的穩定性;
2.3.3、開發可能的備選制造技術來源;
2.3.4、工業能力能支持小批量試生產;
2.3.5、制造技術來源的穩定性得到保障,是可獲得的、多方面的;
2.3.6、從成本效益和必要性的角度出發,降低風險;
2.3.7、材料成熟度滿足試驗生產線的建設要求;
2.3.8、材料的可用性問題不會給小批量試生產造成重大風險;
2.3.9、解決滿足系統演示驗證生產的材料可用度問題,為小批量試生產確定/規劃長期采購;
2.3.10、工藝仿真模型用于確定系統規定參數,并確定改進時機;
2.3.11、在有代表性的生產環境里演示驗證制造工藝;
2.3.12、估計在典型生產環境中工藝的出品率;
2.3.13、工藝仿真模型通過系統演示驗證部件生產而得到驗證,驗證結果用于改進工藝、
2.3.14、確定小批量試生產需求能否滿足;
2.3.15、在試生產線上驗證小批量試生產的制造工藝;
2.3.16、收集或預計工藝能力數據;
2.3.17、確定在試生產線上制造所需的人力資源;
2.3.18、為生產人員專業技能不足和精益6西格碼培訓確定培訓資源;
2.3.19、為小批量試生產確定生產人力資源需求;
2.3.20、對生產人員制造重復性產品的能力及勞動者的素質進行度量;
2.3.21、啟動專業技能認證培訓;
2.3.22、制定生產的質量目標;
2.3.23、在典型的生產環境里,驗證收集和分析質量數據的能力;
2.3.24、在試生產線上驗證制定的質量目標;
2.3.25、開發初始生產制造計劃;
2.3.26、制造風險納入風險減緩計劃內
2.3.27、完成對材料來源決策與材料清單的分析,建立試生產線的材料規劃體系準備就緒;
2.3.28、所有工裝、測試與檢查設備在試生產線上得到證實;
2.3.29、確定小批量試生產的工裝需求;
(FTML2-4)飛行試驗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2.4.1、成功完成首飛;
2.4.2、更重視對飛機基本性能和科目的試驗,主要驗證飛機的飛行性能、操作性能、控制面的工作和結構;
2.4.3、在飛機飛行使用包線80%范圍內,在規定的飛行使用限制條件下,初步檢查飛機的飛行性能,檢查飛機動力裝置、飛機系統和機載設備的工作穩定性及所達到的技術性能;發現設計缺陷及飛機故障并予以排除,使飛機能安全飛行;
2.4.4、初步評定飛機的可靠性和使用維修品質;
2.4.5、初步檢查相評定飛機地面設備(含專用場站設備、特種車輛)、隨機工具的適用性;
(FTML2-5)RMS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2.5.1、進行飛機綜合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2.5.2、對承制方、轉承制方和供應方的監控;
2.5.3、RMS大綱評審;
2.5.4、故障報告、分析和糾正措施系統(FRACAS);
2.5.5、故障模式影響及危害性分析;
2.5.6、RMS評價與驗證;
2.5.7、進行飛機可靠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2.5.8、故障審查及組織;
2.5.9、可靠性建模、預計、分配;
2.5.10、故障樹分析;
2.5.11、電路容差分析;
2.5.12、確定可靠性關鍵件和重要件;
2.5.13、有限元分析;
2.5.14、耐久性分析;
2.5.15、環境應力篩選;
2.5.16、可靠性研制試驗;
2.5.17、可靠性增長試驗;
2.5.18、進行飛機測試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2.5.19、測試性設計分析;
2.5.20、進行飛機維修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2.5.21、維修性建模、預計、分配;
2.5.22、維修性分析;
2.5.23、進行飛機保障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2.5.24、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分析;
2.5.25、使用與維修任務分析;
2.5.26、修理級別分析;
2.5.27、備選方案制定;
2.5.28、備選方案評價與權衡分析;
2.5.29、保障資源確定與研制;
FTML3定型試飛級具體描述如下:
(FTML3-1)技術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3.1.1、取消配重替代機載設備保持飛機質量分配和安定性的標準,在機上剩余空間安裝必要的測試設備;
3.1.2、不需要在機上安裝大量測試設備,飛機將按照設計要求安裝全部的機載設備和系統,與正式裝備的飛機已經沒有大的差異;
3.1.3、完成所有分系統定型設計;
3.1.4、飛機的結構和成品類型已完全符合裝備標準,與正式產品完全一致,達到全狀態樣機標準;
3.1.5、全面的驗證產品是否達到設計標準的要求;
(FTML3-2)集成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3.2.1、飛機將按照設計要求安裝全部的機載設備和系統,與正式裝備的飛機已經沒有大的差異;
(FTML3-3)制造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3.3.1、工業能力能夠支持批量生產;
3.3.2、啟動制造技術工藝、工序等的改進計劃,以滿足批量生產;生產設施全部到位,并經過小批量試生產的驗證;
3.3.3、制造能力規劃充分滿足批量生產的決策需求;
3.3.4、材料在小批量試生產得到驗證,并受小批量試生產規格的控制;
3.3.5、批量生產長期采購啟動;
3.3.6、材料的可用性問題不會給批量生產造成重大風險;
3.3.7、工藝仿真模型通過小批量試生產而得到驗證,輔助進行小批量試生產管理,確定批量生產需求能否滿足;
3.3.8、制定制造工藝和程序,并且生產處在3西格碼或者其它合適的質量水平控制下;
3.3.9、達到出品率目標,不斷提高出品率;
3.3.10、小批量試生產人力需求得到滿足;
3.3.11、開始確定批量生產人力需求;
3.3.12、在正式生產線上驗證質量目標;
3.3.13、著手進行持續的質量改進;
3.3.14、生產就緒評審;
3.3.15、為批量生產進行產品制造計劃升級與確認;
3.3.16、通過小批量試生產項目,確認了所有制造風險,并采取減緩措施;
(FTML3-4)飛行試驗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3.4.1、完成調整試飛階段的試驗任務;
3.4.2、主要對與作戰有關的性能和技術指標進行驗證;
3.4.3、按照試飛大綱的指標和規劃的試驗步驟,按照標準分階段驗證飛機、發動機、機載成品和電子設備的性能;
3.4.4、飛機氣動、動力和機載設備的配套性和兼容性;
3.4.5、通過戰術和武器試驗來評估飛機作戰能力的標準,并將試驗飛行取得的數據與計劃書和技術指標規劃進行比對;
(FTML3-5)RMS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3.5.1、進行飛機綜合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3.5.2、對承制方、轉承制方和供應方的監控;
3.5.3、RMS大綱評審;
3.5.4、故障報告、分析和糾正措施系統(FRACAS);
3.5.5、故障模式影響及危害性分析;
3.5.6、RMS評價與驗證;
3.5.7、進行飛機可靠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3.5.8、確定功能測試、包裝、貯存、裝卸、運輸及維修對可靠性的影響
3.5.9、有限元分析;
3.5.10、耐久性分析;
3.5.11、環境應力篩選;
3.5.12、可靠性研制試驗;
3.5.13、可靠性鑒定試驗;
3.5.14、壽命試驗
3.5.15、進行飛機測試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3.5.16、進行飛機維修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3.5.17、維修性分析;
3.5.18、進行飛機保障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3.5.19、以可靠性為中心的維修分析;
3.5.20、使用與維修任務分析;
3.5.21、修理級別分析;
3.5.22、備選方案制定;
3.5.23、備選方案評價與權衡分析;
3.5.24、保障資源確定與研制;
FTML4驗證試飛級具體描述如下:
(FTML4-1)技術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4.1.1、飛機的設計進入技術凍結的狀態,不出現新的需要則凍結后的技術狀態不再會發生大的改變;
4.1.2、飛機的設計圖紙、工裝、型架的設計和成品選擇方案得到確認;
4.1.3、進行除安裝測試儀器應有書面批準外驗證試飛的飛機技術狀態,必須符合國家批準的飛機定型技術狀態;
4.1.4、驗證機的技術狀態應能保證:
(1)飛機在新的使用限制條件下能安全飛行;
(2)飛機各系統和機載設備能正常可靠地工作;
(3)飛機暴露的設計缺陷已經排除;
(4)與飛機配套的地面設備、專用工具和檢調儀器齊全;
(FTML4-2)集成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4.2.1、飛機上裝備的成品和其他設備達到全技術狀態,不存在缺裝重要成品的問題;(FTML4-3)制造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4.3.1、工業能力能夠支持批量生產;
4.3.2、啟動制造技術工藝、工序等的改進計劃,以滿足批量生產;生產設施全部到位,并經過小批量試生產的驗證;
4.3.3、制造能力規劃充分滿足批量生產的決策需求;
4.3.4、材料在小批量試生產得到驗證,并受小批量試生產規格的控制;
4.3.5、批量生產長期采購啟動;
4.3.6、材料的可用性問題不會給批量生產造成重大風險;
4.3.7、工藝仿真模型通過小批量試生產而得到驗證,輔助進行小批量試生產管理,確定批量生產需求能否滿足;
4.3.8、制定制造工藝和程序,并且生產處在3西格碼或者其它合適的質量水平控制下;
4.3.9、達到出品率目標,不斷提高出品率;
4.3.10、小批量試生產人力需求得到滿足;
4.3.11、開始確定批量生產人力需求;
4.3.12、在正式生產線上驗證質量目標;
4.3.13、著手進行持續的質量改進;
4.3.14、生產就緒評審;
4.3.15、為批量生產進行產品制造計劃升級與確認;
4.3.16、通過小批量試生產項目,確認了所有制造風險,并采取減緩措施;4.3.17、工業能力能夠支持批量生產;
4.3.18、啟動制造技術工藝、工序等的改進計劃,以滿足批量生產;生產設施全部到位,并經過小批量試生產的驗證;
4.3.19、制造能力規劃充分滿足批量生產的決策需求;
(FTML4-4)飛行試驗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4.4.1、已完成定型試飛階段任務;
4.4.2、驗證試飛時,裝機的成品、附件以及使用的各種材料,油料等均應已設計定型;
4.4.3、驗證試飛只對裝機成品作協調性考驗,個別裝機成品的部分性能指標,只作隨機考核;
4.4.4、在驗證試飛期間要進行設計定型的成品,通過試飛給出使用結論,并在飛機設計定型前完成成品設計定型:
4.4.5、驗證飛機性能是否滿足戰術技術指標和使用要求,以便盡早獲得有關新型飛機性能及其機載設備使用性的基本資料;
4.4.6、驗證飛機所達到的極限與飛機設計的限制是否一致,以確認該飛機是否可以安全使用;
4.4.7、驗證飛機與動力裝置、機載設備的匹配性、適應性、可靠性、維修性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4.4.8、驗證飛機隨機工具、設備、備件、文件是否配套適用;
4.4.9、為編寫飛機技術性能、使用維修手冊及飛行手冊提供依據;
(FTML4-5)RMS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4.5.1、進行飛機綜合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4.5.2、對承制方、轉承制方和供應方的監控;
4.5.3、RMS大綱評審;
4.5.4、故障報告、分析和糾正措施系統(FRACAS);
4.5.5、進行飛機可靠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4.5.6、可靠性鑒定試驗;
4.5.7、壽命試驗;
4.5.8、進行飛機測試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4.5.9、進行飛機維修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4.5.10、進行飛機保障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4.5.11、備選方案制定;
4.5.12、備選方案評價與權衡分析;
4.5.13、保障資源確定與研制;
4.5.14、根據使用保障的需要調整飛機隨機系統的設計,完善配套的地面維護保障、測試系統和隨機工具的適用性,并根據飛機試驗中的初步經驗給出故障間隔和備件儲備的基本數據;
FTML5驗收試飛級具體描述如下:
(FTML5-1)技術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5.1.1、進入小批量試生產階段;
5.1.2、使用用戶將根據需求標準對是生產型進行全面的考核驗收,檢驗生產型能否達到試飛中取得的指標;
5.1.3、試生產階段的飛機在使用部門實踐驗證過程中暴露出問題后,設計和生產單位在解決問題并完成技術調整后,完成生產準備和生產工藝的技術凍結,完善飛機和機載設備與成品的生產型建設,建立可以保證飛機批量穩定生產和裝備的生產體系;
(FTML5-2)集成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5.2.1、所有的系統接口在運行環境檢驗合格,有詳細的證據表明,集成系統將滿足運行環境中系統需求的所有規定;
5.2.2、飛機上裝備的成品和其他設備達到全技術狀態,不存在缺裝重要成品的問題;(FTML5-3)制造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5.3.1、工業能力支持批量生產;評估工業能力以支持產品改進、升級等其他可能的制造需求;
5.3.2、繼續改進制造的生產工藝、工序;
5.3.3、生產設施就位,其滿足最大批量生產需求的能力得到驗證;并增加生產設施;5.3.4、材料在批量生產中得到驗證,并受批量生產規格的控制;
5.3.5、批量生產階段的材料可用性問題己解決;
5.3.6、材料供應經得起驗證,可以保障批量生產需求;
5.3.7、仿真模型通過批量生產得到驗證;
5.3.8、工藝仿真模型可作為一個工具用來輔助批量生產的管理制造;
5.3.9、制定制造工藝和生產程序,并且生產處在6西格碼或者其它適當的質量水平控制下;
5.3.10、達到出品率目標;
5.3.11、不斷提高出品率;
5.3.12、批量生產人力需求得到滿足;
5.3.13、保持生產勞動者的技能,防止因人員流失而使技能更新喪失;
5.3.14、正式生產線上驗證質量指標;進行持續的質量改進;
5.3.15、所有的制造風險已經驗證,并且利用批量生產產品進行緩解;
5.3.16、項目處于批量生產中,材料來源策略或材料清單只有在在工藝改進或廢棄時才允許變更;
5.3.17、在批量生產中驗證材料規劃體系;
5.3.18、經過驗證的工裝、測試和檢查設備準備就緒,用于支持批量生產;
(FTML5-4)飛行試驗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5.4.1、已完成驗證階段的飛行試驗任務;
5.4.2、使用方按使用標準對飛機進行最后檢驗的步驟,通過檢驗可以彌補科研系統和使用單位在設計上存在的偏差,糾正早期設計和試驗上存在的不合理和不方便的地方,為完善飛機性能和后續的改進改型提供技術和實踐上的依據;
(FTML5-5)RMS狀態維度具體描述內容包括:
5.5.1、進行飛機綜合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5.5.2、完成飛機部件和整體的結構壽命試驗工作;
5.5.3、進行飛機可靠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5.5.4、進行飛機測試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5.5.5、進行飛機維修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5.5.6、進行飛機保障性參數的評估,并達到階段指標要求;
5.5.7、需要根據飛機性能研究戰術方式和作戰方案,以及編制飛行訓練與作戰相關標準與手冊;
5.5.8、為用戶提供熟悉飛機和培訓維護保障體系的條件,部隊也可以根據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向科研系統提供反饋意見,由科研單位進行補充修改。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1031712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