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照明裝置、車輛用燈具、窗板、車載顯示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303310.3 | 申請日: | 2019-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886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29 |
| 發明(設計)人: | 千竈啟之;阿野浩一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坦雷電氣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43/14 | 分類號: | F21S43/14;F21S43/145;F21S43/20;B60R11/02;B60R11/00;F21W103/10;F21W103/20;F21W103/35;F21W103/40;F21W103/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朱麗娟;崔成哲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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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用照明裝置 車載顯示器 車輛用 窗板 燈具 射出 光源 面發光元件 光透射 透射型 配置 | ||
1.一種車輛用照明裝置,其具有:
光源(2),其朝向前方射出第1光(L1);以及
透射型的面發光元件(3),其配置在所述光源(2)的前方,使所述第1光(L1)透射,并且將第2光(L2)朝向前方射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其中,
所述光源(2)為朝向前方射出呈面狀地發出的光的面發光體或者面發光元件(3)。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其中,所述車輛用照明裝置具有:
液晶元件(4),其配置在所述光源(2)與所述面發光元件(3)之間,選擇性地透射或者遮擋來自所述光源(2)的所述第1光(L1)。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其中,
在所述面發光元件(3、3A)上形成有被分割為多個區段(S1、S2、S3、S4、S5、S6、S7、S8)的發光區域(E1、E2、E3),
按照每個所述發光區域(E1、E2、E3)或者每個所述區段(S1、S2、S3、S4、S5、S6、S7、S8)具有朝向前方射出呈面狀地發出的光的多個所述面發光元件(3、3A、3B、3C、3D),
多個所述面發光元件(3、3A、3B、3C、3D)以從正面觀察所述發光區域(E1、E2、E3)時相互重疊的方式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其中,
所述多個面發光元件(3、3A、3B、3C、3D)以從正面觀察所述發光區域時至少一部分發光區域或者區段與其它的發光區域或者區段重疊的方式配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其中,
所述多個面發光元件(3、3A、3B、3C、3D)以從正面觀察所述發光區域時至少一部分發光區域或者區段與其它的發光區域或者區段不重疊的方式配置。
7.一種車輛用燈具,具有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
8.一種帶有車輛用燈具的窗板,具有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用燈具。
9.一種車載顯示器,具有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照明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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