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輔助駕駛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79327.X | 申請日: | 2019-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550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3 |
| 發明(設計)人: | 孟憲偉;賈琳;葉梓;王小瓊;張海濱;賈蕾;何來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50/00 | 分類號: | B60W50/00;B60W40/08;B60W50/14;H04W4/46;H04W4/44 |
| 代理公司: | 合肥和瑞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8 | 代理人: | 王挺 |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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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輔助駕駛系統 周圍環境數據 數據共享 位置數據 狀態數據 區塊 交通基礎設施 自動駕駛系統 控制子系統 通信子系統 輔助駕駛 輔助決策 環境感知 交通數據 偏離檢測 視覺死角 信息獲取 行駛方向 障礙檢測 狀態檢測 遮擋物 智能網 交通 行駛 共享 汽車 | ||
1.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環境感知子系統(1)、V2V通信子系統(3)、輔助決策與控制子系統(4);
所述環境感知子系統(1)用于獲取車輛的周圍環境數據、位置數據、狀態數據;所述環境感知子系統(1)根據車輛的周圍環境數據、位置數據、狀態數據,進行車輛的偏離檢測、車輛的周圍障礙檢測、駕駛員的狀態檢測;
所述環境感知子系統(1)通過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將車輛的周圍環境數據、位置數據、狀態數據分別上傳至區塊鏈中;
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包括V2V通信方式和V21通信方式,所述V2V通信方式用于實現車輛與車輛之間的交通數據共享,所述V21通信方式用于實現車輛與交通基礎設施之間的交通數據共享,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還用于將交通數據在區塊鏈上進行傳輸、分布式存儲、維護;
所述輔助決策與控制子系統(4)通過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從區塊鏈上獲取共享的交通數據,共享的交通數據是指:與該車輛在同路段且相距一定范圍以內的所有車輛及交通基礎設施的上傳到區塊鏈上的周圍環境數據、位置數據、狀態數據;
所述輔助決策與控制子系統(4)根據該共享的交通數據,以及根據所述環境感知子系統(1)獲取的車輛的周圍環境數據、位置數據、狀態數據,對該車輛的行駛速度和行駛方向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身份認證子系統(2);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與政務系統連接,并從政務系統中獲取該車輛的審核信息,所述審核信息包括車輛審核信息和駕駛員審核信息,所述車輛審核信息包括車牌號、顏色、年審情況、行駛證信息,所述駕駛員審核信息包括該駕駛員的違法情況、駕駛信用情況;
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用于在區塊鏈上登記車輛的身份信息;所述車輛的身份信息包括車輛信息和駕駛員信息;
且在區塊鏈上登記車輛的身份信息的具體方式為:
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根據政務系統中該車輛的審核信息對該車輛的身份信息進行審核,
若該車輛的身份信息通過審核,即,該駕駛員無違法行為、駕駛信用無不良記錄,以及該車輛年審合格、行駛證合格,則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將該車輛的身份信息發送并存儲指區塊鏈上,即在區塊鏈上登記該車輛的身份信息,允許該車輛進行鏈上的交通數據共享;
若該車輛的身份信息未通過審核,即,該駕駛員有違法行為,或該駕駛員有駕駛信用不良記錄,或該車輛年審不合格,或該車輛行駛證合格,則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無法在區塊鏈上登記該車輛的身份信息,不允許該車輛進行鏈上的交通數據共享;
所述鏈上的交通數據共享是指:所述環境感知子系統(1)通過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將車輛的周圍環境數據、位置數據、狀態數據分別上傳至區塊鏈,所述輔助決策與控制子系統(4)通過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從區塊鏈獲取共享的交通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輔助駕駛系統,其特征在于,車輛在進行鏈上的交通數據共享之前,先通過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進行身份認證;
所述身份認證的方式為:車輛先通過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發送身份認證請求至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所述身份認證子系統(2)將該身份認證請求與區塊鏈上所存儲即所登記的該車輛的身份信息進行對比,若二者一致即身份認證成功,則標記該車輛為合法車輛,該車輛通過所述V2V通信子系統(3)進行鏈上的交通數據共享;若二者不一致即身份認證失敗,則標記該車輛為非法車輛,該車輛無法進行鏈上的交通數據共享,且要求重新在區塊鏈上登記該車輛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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