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十字路口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264515.5 | 申請日: | 2019-04-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141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余云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余云濤 |
| 主分類號: | E01C1/00 | 分類號: | E01C1/00;E01C1/02;E01C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細軟智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張雄 |
| 地址: | 353000 福建省***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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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十字路口 | ||
1.一種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包括地面通道(1)、位于所述地面通道(1)上方的通行天橋(2)和位于所述地面通道(1)下方的通行地道(3),所述通行天橋(2)包括第一地上通道(6)和與所述第一地上通道(6)交叉且連通設置的第二地上通道(7),所述通行地道(3)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地上通道(6)下方的第一地下通道(8)和與所述第一地下通道(8)交叉且連通設置的第二地下通道(9),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與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的延伸方向相反,以使所述通行天橋(2)和所述通行地道(3)均呈“T”形分布,所述第一地上通道(6)與所述第一地下通道(8)均設有直行車道和左轉車道,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與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均設有左轉車道,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與所述地面通道(1)均設有調頭車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和所述地面通道(1)上方的人行天橋(4)、以及位于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和所述地面通道(1)下方的人行地道(5),所述人行天橋(4)和所述人行地道(5)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地上通道(6)和所述第一地下通道(8)的兩側、且通過傾斜設置的連接通道(10)相連通,以使所述人行天橋(4)、所述人行地道(5)、所述連接通道(10)呈“工”字形分布,所述連接通道(10)位于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的下方。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行天橋(4)的兩端均設有通向地面(19)的第一支路(11),兩個所述第一支路(11)分別位于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的兩側;所述人行地道(5)的兩端均設有通向地面(19)的第二支路(12),兩個所述第二支路(12)分別位于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的兩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和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的中間均設有隔離帶(13)。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地上通道(6)和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交接位置的中間、以及所述第一地下通道(8)和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交接位置的中間均設有環形轉盤(14),所述環形轉盤(14)與所述隔離帶(13)之間設有調頭車道(15)。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地上通道(6)和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交接位置,所述第二地上通道(7)的兩側均設有輔助匝道(17);在所述第一地下通道(8)和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交接位置,所述第二地下通道(9)的兩側均設有所述輔助匝道(17);且所述環形轉盤(14)位于兩個所述輔助匝道(17)的中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匝道(17)設有路標轉向牌(18)。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行天橋(4)、所述人行地道(5)、所述連接通道(10)、所述第一支路(11)、所述第二支路(12)均設有人行臺階。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十字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通道(1)、所述通行天橋(2)和所述通行地道(3)均設有用于指示行駛方向的箭頭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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