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910261657.6 | 申請日: | 2019-04-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258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31 |
| 發(fā)明(設計)人: | 鄔海益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千匯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3G3/00 | 分類號: | C23G3/00;C23C22/73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昊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83 | 代理人: | 程皓 |
| 地址: | 315600 浙江省寧波***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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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金屬工件 放入 處理工藝 水洗工序 熱水洗工序 金屬制品 酸洗磷 預脫脂 表面磷化處理 中和處理工序 皮膜處理劑 超聲脫脂 處理溶劑 清洗工序 清洗溶液 脫脂處理 中和溶液 烘干 配制 | ||
1.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金屬工件放入脫脂處理液中進行預脫脂處理,脫脂處理液為在水溶劑中加入除油粉、脫脂劑,所述的除油粉占水溶劑重量的5%,脫脂劑重量占水溶劑重量的5%;
2)對預脫脂處理后的金屬工件進行超聲脫脂工序;
3)對超聲脫脂處理后的金屬工件進行多次水洗工序后,再放入清洗溶液中進行清洗工序;
4)對步驟3)處理后的金屬工件再進行水洗工序;
5)金屬工件放入中和溶液中進行中和處理工序,所述的中和溶液為在水溶劑中加入SP-4406中和劑,所述的中和劑重量占水溶劑重量的5%;
6)對步驟5)處理后的金屬工件再進行水洗工序;
7)將金屬工件放入皮膜處理劑中5min~8min進行表面磷化處理工序,皮膜處理劑采用SP-332-A的皮膜劑加水稀釋得到,皮膜劑與水的重量比為1:5,所述的皮膜處理劑的溫度控制在63℃~70℃;
8)重復步驟7);
9)將步驟8)處理后的金屬工件先進行水洗工序再進行熱水洗工序,所述的熱水洗工序采用溫度不小于80℃的純水;
10)金屬工件進行烘干工序,直至金屬工件表面完全烘干。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的金屬工件浸泡脫脂處理液的時間為5min~8min,脫脂處理液的溫度為50~60℃。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超聲脫脂采用與步驟1)中相同的脫脂處理液。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進行至少兩次水洗工序,水洗工序采用自來水作為清洗溶劑,水洗工序的時長為30S~60S。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的清洗溶液采用SP-1101E清洗劑原液,金屬工件在清洗溶液中浸泡8min~15min。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進行至少一次水洗工序,步驟6)中進行至少一次水洗工序,水洗工序采用自來水作為清洗溶劑,水洗工序的時長為30S~60S。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5)中金屬工件放入中和溶液中1min~3min,所述的中和溶液的PH值為10-12。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制品的酸洗磷化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9)中進行至少一次水洗工序,水洗工序采用溫度不大于40℃的自來水作為清洗溶劑,水洗工序的時長為30S~60S,熱水洗工序的時長為30S~6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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