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及其制備方法和在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中的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86886.6 | 申請日: | 2019-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8896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1 |
| 發明(設計)人: | 丁莎;陳雄;崔雨琪;蘇麗霞;鄧昌健;李燕春;楊華武;劉金云;黎艷玲;譚新良;劉建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69/732 | 分類號: | C07C69/732 |
| 代理公司: | 長沙市融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3114 | 代理人: | 盛武生;魏娟 |
| 地址: | 410014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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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聚合物 基潛香緩釋 材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加熱 燃燒 煙草 制品 中的 應用 | ||
1.一種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聚合物基材和δ-羥基酸醇酯,其由聚合物基材和δ-羥基酸醇酯溶解的均質溶液涂布后去除溶劑得到;
所述的δ-羥基酸醇酯能在120~260℃的溫度下裂解成R1-OH和δ-內酯;所述的δ-羥基酸醇酯包含5-羥基己酸葉醇酯、5-羥基己酸苯乙醇酯、5-羥基己酸薄荷醇酯、3-(2-羥基苯基)丙酸薄荷醇酯、3-(2-羥基苯基)丙酸葉醇酯、3-(2-羥基苯基)丙酸苯乙醇酯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的R1-OH為葉醇、苯乙醇、薄荷醇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的δ-內酯為δ-己內酯、二氫香豆素中的至少一種;
聚合物基材包含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殼聚糖、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的聚合物基材的分子量為1~150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δ-羥基酸醇酯在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煙草棒加熱過程中發生裂解。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其特征在于,單種δ-羥基酸醇酯的添加量占緩釋材料重量的0.001%~8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其特征在于,緩釋材料中的δ-羥基酸醇酯的含量為10%~8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其特征在于,為包含聚合物基材和δ-羥基酸醇酯的薄片或者膜材料。
6.一種如權利要求 1~5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溶劑將聚合物基材和δ-羥基酸醇酯溶解,獲得均質溶液,涂布后去除溶劑,獲得所述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劑包含水、乙醇、丙二醇、乙酸乙酯中的至少一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聚合物基材與溶劑的質量比為1:1~1:20。
9.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聚合物基潛香緩釋材料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得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煙草棒。
10.一種具有同時緩釋醇類香料與δ-內酯功能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的煙草棒,其特征在于,包含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緩釋材料。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煙草棒,其特征在于,為由絲狀的緩釋材料與煙絲復合形成的單元煙草棒。
12.一種具有同時緩釋醇類香料與δ-內酯功能的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其特征在于,包含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煙草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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