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員狀態判定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76746.0 | 申請日: | 2019-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2926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9 |
| 發明(設計)人: | 巖下洋平;中畑洋一朗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自達汽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40/08 | 分類號: | B60W40/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瀚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61 | 代理人: | 曹芳玲 |
| 地址: | 日本廣島***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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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員 狀態 判定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駕駛員狀態判定裝置。根據駕駛員的駕駛姿勢確實地判定駕駛員陷入異常狀態。駕駛員狀態判定裝置(10)具備:基于作為攝像部的車內攝像機(21)所拍攝的駕駛員的圖像測定意識消失前后的頭部傾斜變化角Δθp的姿勢測定部(43);作為檢測駕駛員的后傾角的后傾角檢測部的車內攝像機(21);保存規定分歧角度θ0、規定頭部傾斜變化角θ3的存儲部(42);進行駕駛員的異常判定的異常判定部(44),異常判定部(44)在后傾角檢測部(21)所檢測的意識消失前的初期后傾角θt向后方側傾斜分歧角度θ0以上,且頭部傾斜變化角Δθp為規定頭部傾斜變化角θ3以上時判定駕駛員為異常狀態。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判定駕駛車輛的駕駛員的異常狀態的駕駛員狀態判定裝置,屬于汽車等車輛的安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作為車輛的安全技術的一環,基于駕駛員的駕駛姿勢判定駕駛員的異常狀態的技術是已知的。
例如,專利文獻1中,作為從駕駛員的駕駛姿勢判定異常狀態的技術,公開了如下技術:通過作為配置于車室內的副駕側的前柱(front pillar)的攝像部的車內攝像機從側方拍攝駕駛員,根據該拍攝的圖像數據,基于駕駛員的軀干角(軀體從鉛垂方向向后方的角度)判定駕駛員的姿勢是否處于適當的角度范圍,從而試圖判定駕駛員有無異常狀態。
專利文獻1的判定裝置在軀干角為比前傾側的閾值角度靠近前傾側的值時判定為異常狀態,但是異常狀態并非僅在前傾側的姿勢產生,在后傾側的姿勢也會產生,因此關于后傾側的異常判定有改善的余地。
對此,專利文獻2中,與專利文獻1同樣地,公開了如下技術:通過作為配置于車室內的副駕側的前柱的攝像部的車內攝像機從側方拍攝駕駛員,根據該拍攝的圖像數據,基于駕駛員的頭頂角(連結腰部和頭頂部的直線從鉛垂方向向前方及后方的角度)判定駕駛員的姿勢是否處于適當的角度范圍,從而試圖判定駕駛員有無異常狀態。
而且,專利文獻2中,作為上述適當的角度范圍,設置了前傾側的第一閾值角度和后傾側的第二閾值角度,因此除了前傾側的異常狀態外,還可以判定后傾側的異常狀態。
此外,根據專利文獻2,尤其是,作為對后傾側更精密的異常狀態的判定方法,除了上述以外還檢測軀干角,并且將其作為提高異常判定的精度的參數使用。具體而言,頭頂角比后傾側的第二閾值角度大時,將后傾側的軀干角與后傾側的頭頂角進行比較,頭頂角的后傾度比軀干角大時,判定為異常狀態。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7-205368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7-206173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專利文獻2記載的技術中,如上所述,頭頂角成為進一步向前側超過前傾側的第一閾值角度的狀態(例如,圖8的θh1)時,判定為異常狀態,頭頂角成為進一步向后側超過后傾側的第二閾值角度的狀態(例如,圖8的θh2)時,判定為異常狀態。換言之,頭頂角處于第一閾值角度和第二閾值角度之間(適當區域)時,無論軀干角如何,都判定為駕駛員總是適當的。
然而,如圖8所示,即使頭頂角處于適當區域,也可以設想,軀干角θt(后傾側的傾斜角)和頭頂角θh(前傾側的傾斜角度)之和為規定值以上時,是連結頸根部和頭頂部的直線從鉛垂方向偏離的角度θp(以下,稱為“頭部傾斜角”)變大,頸部向前方側下垂(低頭)的狀態。而且,從圖中駕駛員的狀態也可以明了,在這樣的狀態下,可認為駕駛員陷入異常狀態。
如上所述,駕駛員意識消失狀態的駕駛姿勢涉及多方面,在成為任何狀態的情況下,都需要判定駕駛員的異常。
因此,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在于,考慮到涉及駕駛員陷入異常狀態的多方面的駕駛員的異常狀態中的駕駛姿勢,確實地判定駕駛員的異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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