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及具有其的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161498.2 | 申請日: | 2019-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457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1 |
| 發明(設計)人: | 林佳武;楊宏;陳東;耿富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9/00 | 分類號: | B62D29/00;B62D27/02;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孫燕娟 |
| 地址: | 51003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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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地板 框架結構 具有 | ||
1.一種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設于車輛兩側的縱梁(11)和設于所述縱梁(11)之間的橫梁(12),所述縱梁(11)包括前縱梁(11a)、固接于所述前縱梁(11a)后端的后縱梁(11b)和用于與車輛上車體裝配的連接縱梁(11c),所述前縱梁(11a)、所述后縱梁(11b)和所述橫梁(12)為鋁結構,所述連接縱梁(11c)為鋼結構,所述連接縱梁(11c)設于所述前縱梁(11a)與所述后縱梁(11b)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梁(11)與所述橫梁(12)通過熱融自攻絲鉆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縱梁(11a)為“工”字型鑄鋁結構,所述后縱梁(11b)為封閉腔型擠壓鋁結構,所述連接縱梁(11c)為L型鋼沖壓板結構,所述前縱梁(11a)和所述后縱梁(11b)通過自穿刺鉚接和熱融自攻絲鉆鉚連接于所述連接縱梁(11c)。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12)包括設于所述前縱梁(11a)與所述連接縱梁(11c)的連接處的第一橫梁(12a)和第二橫梁(12b)、以及設于所述后縱梁(11b)與所述連接縱梁(11c)的連接處的第三橫梁(12c),所述第一橫梁(12a)、所述第二橫梁(12b)和所述第三橫梁(12c)為擠壓鋁形成的封閉腔結構,所述第二橫梁(12b)與所述第一橫梁(12a)塔接、并與所述前縱梁(11a)和所述連接縱梁(11c)一起形成封閉型傳力腔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橫梁(12a)包括相對而設的第一側板(12c)和垂設于所述第一側板(12c)之間以形成平行四邊形封閉腔的第二側板(12d);所述第二橫梁(12b)包括相對而設的第三側板(12e)和傾斜設于所述第三側板(12e)之間以形成方形封閉腔的第四側板(12f),所述第三側板(12e)與所述第四側板(12f)的一連接處設有向外延伸而成的第一塔接板(121),所述第一側板(12c)與所述第二側板(12d)的連接處設有塔接于所述第一塔接板(121)的第二塔接板(122);所述第一橫梁(12a)上設有與所述第二塔接板(122)相對第四塔接板(124),所述第二橫梁(12b)上設有與所述第一塔接板(121)相對的第三塔接板(123),通過所述方形封閉腔、所述平行四邊形封閉腔、所述第三塔接板(123)、所述第四塔接板(124)與所述縱梁(11)的合拼焊接,共同形成一Z型走向的傳力通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板(12c)和所述第三側板(12e)水平布設,所述第一塔接板(121)由所述第四側板(12f)的末端向外延伸而成,所述第一塔接板(121)平行于所述第二塔接板(122),所述第三塔接板(123)由所述第三側板(12e)向外延伸而成,所述第四塔接板(124)由所述第一側板(12c)的末端向外延伸而成。
7.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縱梁(11a)上形成有副車架安裝點(125),所述第一橫梁(12a)上形成有電池安裝點(126),所述第二橫梁(12b)上形成有座椅安裝點(127)。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縱梁(11b)與第三橫梁(12c)的連接處附近設有用于連接車輛側圍輪罩加強梁的側圍連接板(13),且所述側圍連接板(13)位于車輛后減震器區域下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還包括設于所述縱梁(11)與所述橫梁(12)之間的地板(14),所述地板(14)為平面結構的鋁合金結構。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后地板框架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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