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運行控制中心、軌道車輛及其喚醒方法、裝置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53040.2 | 申請日: | 2019-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1962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鄒燦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L27/04 | 分類號: | B61L27/04;H04W4/44;B60L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潤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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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運行 控制中心 軌道 車輛 及其 喚醒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軌道車輛的喚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車輛包括前端喚醒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所述前端喚醒控制器接收運行控制中心通過第一通信網絡發送的喚醒指令,所述第一通信網絡為移動通信網絡;
所述前端喚醒控制器根據所述喚醒指令開通自身的常電供電回路,其中,所述常電供電回路為所述軌道車輛的常電電源給所述軌道車輛的車載控制器和車載控制與管理系統供電時的回路,所述車載控制器與所述運行控制中心通過第二通信網絡連接,所述第二通信網絡為車地專用通信網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車輛的喚醒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常電供電回路開通時,所述軌道車輛接收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發送的上電指令;
所述軌道車輛根據所述上電指令執行上電流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車輛的喚醒方法,其特征在于,上電流程包括低壓上電流程和高壓上電流程,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軌道車輛未成功執行所述低壓上電流程和所述高壓上電流程中的任一個時,所述軌道車輛向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發送喚醒失敗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車輛的喚醒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常電供電回路開通時,所述軌道車輛發出第一提示信息;
當所述常電供電回路未開通時,所述軌道車輛發出第二提示信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車輛的喚醒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軌道車輛根據所述喚醒指令未使所述常電供電回路開通時,所述軌道車輛向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發送深度喚醒失敗信息,以使所述運行控制中心判斷是否需要手動開通所述常電供電回路,并在確認需要手動開通所述常電供電回路時,向指定工作人員的通訊設備發送指示信息,以指示所述指定工作人員手動開通所述常電供電回路。
6.一種軌道車輛的喚醒裝置,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程序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的喚醒方法。
7.一種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端喚醒控制器,所述前端喚醒控制器與運行控制中心通過第一通信網絡連接,所述第一通信網絡為移動通信網絡;
車載控制器,所述車載控制器與所述運行控制中心通過第二通信網絡連接,所述第二通信網絡為車地專用通信網絡;
列車控制與管理系統;
常電電源,所述常電電源通過可控開關分別與所述車載控制器和所述列車控制與管理系統電連接,以分別給所述車載控制器和所述列車控制與管理系統供電;
其中,所述前端喚醒控制器在接收到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發送的喚醒指令后,向所述可控開關發送開通指令,以通過所述可控開關開通所述常電電源與所述車載控制器和所述列車控制與管理系統之間的電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喚醒控制器包括:
第一通信卡,所述第一通信卡用于通過所述第一通信網絡建立與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的通信連接,以接收所述運行控制中心發送的喚醒指令;
第一主控制器,所述第一主控制器用于根據所述喚醒指令控制所述可控開關閉合;
第一供電單元,所述第一供電單元用于給所述第一通信卡和所述第一主控制器供電。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器還用于:
在所述第一供電單元的剩余電量小于或者等于電量下限閾值時,通過所述軌道車輛的電源裝置給所述第一供電單元充電;以及
在所述第一供電單元的剩余電量達到電量上限閾值時,切斷所述電源裝置與所述第一供電單元之間的充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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