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機電致發光材料及其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49767.3 | 申請日: | 2019-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208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鋒;王樂;李長青;鄺志遠;夏傳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夏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03/04 | 分類號: | C07D403/04;C07D405/14;C07D403/10;C09K11/06;H10K50/18;H10K50/11;H10K85/6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2308 北京市門頭溝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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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 電致發光 材料 及其 器件 | ||
1.具有式1的化合物:
其中Ra選自聯苯基或萘基;
其中n為Rb的個數,n選自1,2,3或4;當n≥2時,所述Rb的結構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所述Rb各自獨立地選自氫或氘;
其中Rc,Rd和Re各自獨立地選自氫或氘;
并且,其中R1具有式2的結構:
其中L選自單鍵;
其中R2和R3各自獨立地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6-20個碳原子的芳基;
當R2和R3選自所述組中取代的基團時,所述取代的基團中的所述取代選自氘,鹵素,未取代的具有1-20個碳原子的烷基,及其組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2和R3各自獨立地選自苯基或聯苯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2和R3中至少一個是聯苯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群組: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中的氫能夠部分或完全被氘取代。
6.一種電致發光器件,其包括:
陽極,
陰極,
設置在所述陽極和陰極之間的有機層,所述有機層包含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機層是空穴阻擋層,且所述化合物是空穴阻擋材料。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機層是發光層,且所述化合物是主體材料;
進一步,其中所述有機層還包括磷光發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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