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超融合云計算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145374.5 | 申請日: | 2019-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515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宇杰;陳守鳴;吳強;劉秋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唯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H04L12/24 |
| 代理公司: | 東莞恒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12 | 代理人: | 鄧燕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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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融合 計算 系統 | ||
1.一種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包括數據交換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超融合節點,每個所述超融合節點包括多個超融合一體機;所述多個超融合一體機通過所述數據交換設備進行通信連接;
每個所述超融合一體機包括計算模塊、網絡模塊、存儲模塊和控制模塊;
所述計算模塊用于對所述計算模塊和存儲模塊中的資源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得到相應的資源占用信息;所述資源使用情況包括計算模塊的運算使用率和存儲模塊的存儲占用率;
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資源占用信息確定所述超融合一體機是否需要進行存儲容量擴展,并在需要進行存儲容量擴展時依次通過所述網絡模塊和所述數據交換設備對外進行縱向容量擴展或橫向容量擴展;
所述縱向容量擴展為:同一超融合節點內多個超融合一體機之間進行的數據備份和/或數據遷移;
所述橫向容量擴展為:在所述超融合節點的數量大于一個時,在不同超融合節點之間所進行的數據遷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資源占用信息確定所述超融合一體機是否需要進行存儲容量擴展,并在需要進行存儲容量擴展時依次通過所述網絡模塊和所述數據交換設備對外進行縱向容量擴展或橫向容量擴展,具體為:
同一個超融合節點中包括第一超融合一體機和至少一個第二超融合一體機;在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中,控制模塊根據計算模塊的運算使用率和存儲模塊的存儲占用率確定資源綜合占用率;當所述資源綜合占用率大于預定占用率時,控制模塊通過網絡模塊、所述數據交換設備及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網絡模塊與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控制模塊進行通信,在確定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滿足縱向擴展條件時,在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中,控制模塊控制存儲模塊通過網絡模塊和所述數據交換設備向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進行縱向擴展;
當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不能夠滿足縱向擴展需求時,在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中,控制模塊控制存儲模塊依次通過網絡模塊和所述數據交換設備向外部超融合節點進行橫向擴展。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容量擴展具體為:
將第一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中的數據遷移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進行備份,在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容量擴增后,再將備份到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的數據遷移至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中容量擴增后的存儲模塊;同一個超融合節點中包括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和至少一個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容量擴展具體為:
將第一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中的數據遷移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所述第一超融合一體機和所述第二超融合一體機不同屬于一個超融合節點。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模塊還用于計算所述存儲模塊中數據的訪問頻率;
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將所述存儲模塊內訪問頻率低于預設頻率的數據依次通過所述網絡模塊和所述數據交換設備遷移至外部的超融合一體機的存儲模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儲模塊為多個用于存儲數據的磁盤。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融合云計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融合節點包括至少三個超融合一體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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